【一图读懂】《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华侨社旧村项目改造通告》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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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0-21
  • 来源: 黄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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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华侨社旧村项目改造通告》的解读.jpg

  华侨社旧村项目改造范围内房屋权属人同意《华侨经济合作社旧村改造搬迁安置补偿方案》且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已超过90%。项目改造主体广州新侨房地产有限公司近期启动该项目的搬迁及建设工作。为加快推进该项目改造工作,黄埔区印发了《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关于华侨社旧村项目改造的通告》,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四至范围

  华侨社旧村项目改造范围地块位于广汕公路以北,龙朱路以西,包括:AG0407032、AG0407033、AG0407035、AG0407038地块(复建区);AG0407037、AG0407038地块(融资区),改造范围面积约6.60公顷。

  二、实施主体

  穗开更新函〔2020〕436号已明确由广州新侨房地产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改造。

  三、通告内容

  该《通告》主要内容共有八条,包括:

  第一条是明确华侨社旧村项目四至范围;第二条是明确项目改造实施主体;第三至第五条是明确改造范围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需要支持和配合改造的有关工作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第六条是明确各职能部门应履行的职责和市政线路管道迁改要求;第七条是明确对违反本通告的有关法律后果;第八条是明确通告施行的有效期限。


  广州开发区城市更新局

  202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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