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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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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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解读】《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进一步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的解读.jpg

 一、起草背景

  为积极推动“一江两岸三带”珠江黄金岸线开发建设,促进高端航运要素集聚,加快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建设高端航运服务功能区,我区于2017年7月出台《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发展办法》(“航运10条”)。政策实施以来,新引进广州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广州九星航运有限公司、广东南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外资)等代表性现代航运服务业企业近50家,广州港合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广州港研究院、粤港澳大湾区航运研究院等新兴港航服务机构落地发展,黄埔港片区集聚现代航运企业500余家,航运产业链条更完善、门类更完整。鉴于“航运10条”于今年7月到期,为贯彻落实《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关于促进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决定》,积极推进广州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广州第二中央商务区、广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加速发展高端港口经济,打造服务“一带一路”的新贸易创新中心,制定出台“航运10条”2.0版。

  二、政策亮点

  一是重奖产业能级提升。鼓励航运服务业高端化发展,促进航运服务与文化、旅游、金融等产业融合,支持航运服务企业开展多元化服务。新增能级提升奖,鼓励邮轮游艇游船企业及相关服务企业在我区开展航线营运和水上休闲旅游服务,对开发运营黄埔国际邮轮游船航线、珠江游黄埔航线、港澳游艇自由行等航线的企业和机构,给予每年最高2000万元的运营奖励。

  二是优化项目落户扶持。适当提高落户奖奖励门槛、降低奖励标准,主要针对高端航运服务业设置落户奖,参考行业的规模、特点,从补短板、强链条的角度出发,对各细分行业实施差别化奖励,并且将企业的营业收入和经济发展贡献作为落户奖必要条件,吸引更多优质航运服务业项目在我区集聚发展。

  三是提升政策激励效能。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加精准地投放到相关领域。参照四个“黄金10条”2.0版政策,一方面,经营贡献奖区分存量增量奖励,且侧重增量奖励【参照“现代服务业10条”设置12%、60%】。另一方面,提高企业人才奖额度覆盖面,将奖励额度由原有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10%提升至15%,增长50%。奖励对象不限于高管,由企业自行决定奖励名单。

  三、其他事项

  “航运10条”2.0版自2020年7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下一步,有关职能部门将迅速制定实施细则及指南,开展政策兑现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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