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印发背景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穗府法函〔2017〕1016号)、《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涉及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穗府法函〔2017〕119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补充通知》(穗府法函〔2017〕1329号)等通知要求,自2017年6月起,我委开展了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工作按照部署动员、各处室清查反馈、内设法制机构汇总审核、征求各部门意见和公众意见、市法制办审查、再次征求公众意见的程序开展。经市法制部门审查同意,我委197份部门规范性文件保留38份,修改20份,废止5份,到期失效134份。其中,《广州市预拌砂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被列入集中修改范围,主要是2015年机构改革后工作职能重新调整,原“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调整为“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针对原文中的相关表述作相应修改。
二、制定的必要性
原《广州市预拌砂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办法》是针对当时预拌砂浆企业管理中的问题研究制定,2014年印发实施的。建筑质量中被投诉最多的是墙体批荡层的空鼓、开裂以及外墙、天花脱落问题,而这几个质量问题,均与预拌砂浆直接相关。高质量的预拌砂浆有助于减少甚至基本解决空鼓开裂及外墙天花脱落问题,预拌砂浆是解决上述建筑质量通病的关键建材。同时,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推广使用预拌砂浆也是国家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一个重要举措,预拌砂浆行业作为近几年才开始发展的新兴行业,国家、省均暂无针对该行业的法律法规,预拌砂浆行业也未明确参照建筑业企业管理,管理的手段和法规均欠缺。
从预拌砂浆出厂开始至形成最终产品需较长时间,产品的质量结果不能在出厂时马上准确地检测出来,且预拌砂浆产品最终质量须依靠预拌砂浆企业与施工单位的相互配合,确保最终的砌筑、抹灰工程满足质量要求。为此,当砌筑、抹灰工程出现开裂、脱落等质量问题时,双方往往分不清责任,不利于解决开裂、脱落等质量通病。我市对预拌拌砂浆行业的管理主要是依据《关于印发<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质〔2008〕850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所引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依据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由于上述两部法规主要用于建设工程领域而非专门用于预拌砂浆行业,很多具体条文并不适用于预拌砂浆企业生产及使用管理,因此办法制定的管理方式较粗放,对很多影响预拌砂浆生产的行为无法依据办法进行处理。粗放的管理方式已无法跟上预拌砂浆行业的发展。
自2009年起,我委先后建立了施工企业、监理企业、预拌混凝土企业等诚信评价体系,有必要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结合预拌砂浆的特殊性,建立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对预拌砂浆的生产、运输、使用实施精细化管理,提高我市预拌砂浆行业的整体质量水平,保障建筑工程质量。
三、内容说明
主要分三个部分:一是制定预拌砂浆企业诚信评价体系的思路,评分方式及评分内容、评价应用等,其中明确限制评分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动态评分采用扣分制,明确每个扣分点及应扣分数,并对何为严重不良行为做出明确定义;同时也提出了管理对象的救济途径;二是明确预拌砂浆企业的基准分由质量分和市场供应得分构成,此部分得分根据抽检和各企业市场占有率排名由系统进行自动计算;三是使用单位对预拌砂浆企业的评分规则;四是主管部门对预拌砂浆企业的动态评分标准。
四、几个具体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评分制度的确定
目前,我市主管部门每年都会组织两次对全市预拌砂浆的质量抽检,抽检经费由部门预算解决,被抽检单位无负担,检测单位通过公开招投标产生,以公正的第三方检测结果确定企业的质量得分。同时,各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时,均会提交本工程的预拌砂浆使用量及供应商,以施工单位提交的预拌砂浆使用量作为预拌砂浆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依据,计算企业的市场占用率得分。以上得分均由系统自动计算完成,公开客观,减少人工的干预,确保结果真实可靠。
(二)预拌砂浆企业管理评价表的确定
预拌砂浆企业动态评价表的确定主要依据是国家标准《预拌砂浆》(GB/T25181---2010),《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广州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根据预拌砂浆企业的实际情况划分为六大部分,包括预拌砂浆企业基本技术人员配备情况;试验室管理;涵盖了从原材料进场、检验、配合比设计、生产、产品抽样检测全过程;以及其它关于行业管理的要求。评分表根据预拌砂浆实际生产过程中的各内容确定评分点,分值按各自重要的程度确定,为减少监管人员的自由裁量权,采用扣分制,并确定每个扣分点的具体分值。
(三)预拌砂浆企业使用单位评价表的确定
预拌砂浆企业使用单位评价表确定的主要依据是行业标准《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JGJ/T223-2010),以及目前预拌砂浆企业及使用单位双方交验货、售后服务的一般过程。评价表分为四个部分,涵盖了交验货、产品质量水平、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经过走访施工企业与预拌砂浆行业协会,收集各方意见后整理而成。明确只有当前正在使用预拌砂浆的使用单位方能对预拌砂浆供应企业进行评价,无使用预拌砂浆时则无权评价,评价周期为一个季度。使用单位评价表采用扣分制,为减少评分人员的主观随意性,将项目细分,每个项目扣分最高位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