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规定》政策解读

  • 听全文
  • 2025-01-02
  • 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 分享到
  • -

  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办对政府规范性文件《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解读如下:

  一、《规定》修订背景、依据及主要目标

  广州毗邻港澳、华侨华人众多、国际交往密切。为激励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外国友好人士为广州市改革开放事业作贡献,广州于1986年在全国率先正式举办授予荣誉市民称号活动(以下简称授荣),是改革开放以后体现广州经验、广州智慧的工作之一。至今,分17批共授予462位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士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对广州改革开放进程中的引资、引技、引智工作作出重要贡献。同时,广州授荣相关立法工作也走在全国前列。1984年广州市政府印发《广州市华侨、港澳同胞投资优惠暂行办法》,至2010年《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条例》施行,广州成为较早以地方性法规对授荣进行规范的城市。

  由于新修订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删除地方人大常委会“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有关表述。2024年4月,经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第35号公告:决定废止《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条例》,相关工作由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制定相应文件予以规范。据此,经市政府同意,由市侨办牵头,制定政府规范性文件《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规定》。

  制定实施《规定》,做好授荣工作制度衔接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港澳台和侨务工作机制”“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要求的具体举措,是落实中央相关要求,加强新时代港澳台侨和涉外有关工作的需要,也是发挥广州新时代枢纽型侨都、国际交往中心等独特优势,凝聚更广泛力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助力建设中心型世界城市的需要。

  《规定》拟定的制度和主要政策目标包括:明确授荣的目的;明确荣誉市民人选的条件;授荣人选产生的机制和流程;明确授荣工作的组织架构;举办授荣仪式的程序;完善联系荣誉市民机制;明确荣誉市民享受的礼遇;荣誉市民退出机制以及荣誉市民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等。

  二、主要条文解读

  (一)荣誉市民人选推荐的方式有几种?

  有两种。一是经本人同意,可以由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区人民政府以及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推荐。二是由本人自荐为广州市荣誉市民人选。

  (二)推荐或自荐为荣誉市民人选的条件有那些?

  荣誉市民人选的身份必须为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士,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本人支持本市经济发展,在投资、贸易、纳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为本市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等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为发展本市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在促进本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交流合作、融合发展,推动本市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促进本市与台湾地区的交流与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促进本市对外交流与合作、拓展国际友好城市关系、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广州国际形象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在其所在国家或者地区享有较高社会声誉,为本市引进资金、项目、高层次人才、重大科技成果,促进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为本市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

  有关人选通过推荐和审核相关程序后,可授予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

  (三)应通过什么方式申报推荐荣誉市民?

  广州市授荣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州市侨办)于申报推荐工作开始时,在广州日报、市委统战部(市侨办)门户网站等平台发布推荐或自荐为广州市荣誉市民人选的公告(通知),明确申报时间、申报材料要求、咨询电话等信息,为有意向推荐的组织和自荐的个人提供指引。被推荐人或者自荐人是华侨、港澳同胞的,由市人民政府侨务主管部门受理;被推荐人或者自荐人是台湾同胞的,由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部门受理;被推荐人或者自荐人是外籍人士的,由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门受理。

  (四)广州市荣誉市民评审工作包含哪些程序?

  评审程序包括推荐(自荐)、受理、初审、征求意见、汇总意见、现场评审、确定建议名单、公示、报批、举办授荣仪式等环节,确保推荐(自荐)、审核、审批等公开、公平、公正。

  (五)广州市荣誉市民评审年限如何?是否举办授荣仪式?

  授荣活动经报批后一般每5年开展一次,举办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大会,举行授荣仪式,向荣誉市民颁发荣誉证书和证章。荣誉市民证书由市长签署。

  (六)荣誉市民享有哪些待遇?

  荣誉市民在本市可以享受的礼遇包括:

  应邀列席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州市委员会的会议;应邀参加本市举行的重大活动,享受贵宾礼遇;应邀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专题调研、决策咨询等活动;就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可经有关部门协调安排约见市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进出广州有关客运口岸时,有关部门按规定协调查验单位提供通关便利。

  其他待遇还有: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与荣誉市民的沟通和联系,为荣誉市民在穗工作、生活等提供必要协助。定期向荣誉市民通报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听取荣誉市民的意见和建议,宣传荣誉市民事迹。

  (七)荣誉市民是否终身荣誉?

  荣誉市民为终身享有的荣誉,但荣誉市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荐单位或受理部门应当及时提出撤销荣誉市民称号的意见,报请市人民政府审定: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荣誉市民称号的;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有其他与荣誉市民称号严重不相称的行为的。撤销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应当向社会公告。

  三、篇章结构和主要内容说明

  本规定共十七条,主要分为明确授荣的对象、授荣的组织架构、荣誉市民的授予及退出机制,荣誉市民享受的礼遇及实施日期等五个部分。

  (一)关于授荣的对象。《规定》第一条,对授荣的对象限定为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士。

  (二)关于授荣的组织架构。《规定》第三条,在开展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工作期间,设立授荣活动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涉及荣誉市民工作的重大事项,组长由市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市侨务、外事、台湾事务等相关部门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民政府侨务主管部门。

  (三)荣誉市民的授予及退出机制。

  一是授荣的基本条件。《规定》第二条规定,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支持本市经济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穗港澳经济合作、融合发展,穗台交流合作,对外交流合作、共建“一带一路”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士,经推荐和审核相关程序,可授予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

  二是荣誉市民产生的程序。《规定》第四条、第五条分别规定荣誉市民的推荐单位及受理单位。第六、七、八、九、十条规定荣誉市民推荐(自荐)、受理、审核和确定的相关程序。第十一条规定授荣活动举办的年限要求。第十四条规定荣誉市民活动的经费安排及规范使用要求。

  三是荣誉市民退出的机制。《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撤销荣誉市民称号的各类情形及撤销的程序。第十六条规定授荣工作的责任追究机制。

  (四)关于荣誉市民相关待遇。第十二、十三条规定荣誉市民可在本市享受的应邀列席市人大、政协会议,参加本市举行的重大活动、决策咨询活动,提出意见建议,通关便利等礼遇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联系服务荣誉市民的工作责任。

  (五)关于文件实施日期。《规定》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有效期5年。

  四、《规定》的主要特点

  (一)政策制定时效性强。《规定》的出台实施,及时解决了《广州市荣誉市民称号授予条例》废止后本市荣誉市民政策断档、规范性文件缺位的问题,为贯彻中央有关政策,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积极做好授荣工作制度衔接,确保荣誉市民工作的可持续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对社会各界的回应性强。港澳台侨代表人士和外国友人高度关注广州荣誉市民称号授予工作,《规定》的制定回应了各界的关注和期盼,有利于发挥好该项工作团结凝聚港澳台侨和外国友人的作用,有利于促进本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同城市发展定位契合度高。与以往的授荣法规政策文件相比,在荣誉市民人选所作贡献范围的划定上,既包含支持本市教科文卫体等方面所作出的贡献,又新增了参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共建“一带一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的内容,更贴近当前城市发展需要,符合广州作为国家重要的中心城市、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新时代枢纽型侨都的城市地位,与建设中心型世界城市目标愿景相符。

  (四)政策落实的可行性强。《规定》在继承以往授荣工作制度安排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发挥大统战工作格局等优势,健全授荣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建立荣誉市民约见市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制度等,规定的程序规范、可行,有助于加强统筹协调,提升荣誉市民工作效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