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策性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就实施《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新发布广州市政策性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5〕7号)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加强对家庭团聚(投靠配偶、投靠子女、投靠父母)、学生入户、安置入户、收养入户、恢复户口、回国(入境)定居等6个类别政策性入户人员的服务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要求,我市于2019年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策性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1号)。其间,根据机构改革和有关政策调整要求进行了修订,并于2020年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政策性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2号,以下简称“穗府办规〔2020〕12号文”)。自实施以来,制度平稳衔接,实施效果良好。
二、重新发布的必要性
穗府办规〔2020〕12号文将于2025年7月8日有效期届满。为稳慎有序完成广州市户籍迁入政策相关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同时确保政策不出现空档期,经请示市政府同意,现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将穗府办规〔2020〕12号文作简易修改后重新发布,延长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调整情况
文件主要内容与穗府办规〔2020〕12号文保持不变,仅作不涉及实体内容的必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