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广州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后,以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为做好《预案》的实施工作,具体解读如下:
一、《预案》修订的必要性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重要指示精神的举措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救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注重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注重减少灾害损失向注重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气象工作关系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重新修订《预案》,全面提升综合防灾和应急处置能力,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的举措,对做好我市气象灾害防御,最大程度减少和避免因气象灾害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二)落实新修订省、市应急预案的具体要求
2024年以来,为完善自然灾害防御体系,省、市政府先后印发实施了《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粤办函〔2024〕57号)、《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粤办函〔2025〕36号)、《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穗府办〔2024〕15号)。上位预案及三防预案内容发生调整,需要通过修订《预案》来落实。
(三)广州市气象防灾减灾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亟需解决
近年来,我市气象灾害多发频发,给我市带来了严重的损失,在气象防灾减灾实践中暴露出许多问题,亟需解决。一是“预警”和“预警信号”之间的关系混淆,预警发布体系不够完善;二是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体系不够健全;三是重大气象灾害应急跨部门复盘机制尚未建立;四是气象灾害预警标准、各部门应对职责和响应措施不够优化。
二、《预案》主要修订内容
《预案》全文分为11部分:总则、组织体系、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对任务、后期处置、应急保障、重大气象灾害应急跨部门复盘总结、组织管理、附则、附件。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精神
在“编制目的”明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加强气象预警与灾害预报的联动,提升气象灾害防御法治化水平,完善气象灾害应急管理体系。
(二)完善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各成员单位职责
明确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作为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下设的工作协调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协同处置气象灾害的次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工作。参考《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穗府办〔2024〕15号),结合气象灾害防御需要,将指挥部成员单位由39个调整为43个。增加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省水文局广州水文分局、自然资源部南海预报减灾中心、中石化广州石油分公司共4个成员单位。
(三)调整气象灾害应急专家组及其职责
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涉及各行各业,现有专家组架构已不能满足现阶段气象防灾减灾的新要求。由原来“市气象部门成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组,完善相关咨询机制,为气象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调整为“市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成立气象灾害应急专家组,由相关成员单位专家组成,为气象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四)理清“预警”和“预警信号”之间的关系
长期以来存在“预警”和“预警信号”混淆的情况。在《预案》4.2预警制作,明确“预警”是指达到《广州市气象灾害预警标准》后,指挥部办公室向指挥部成员单位发布的防御提醒,不面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号”是指市、区气象部门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规定》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
(五)完善气象灾害预警发布体系
在《预案》4.3预警发布,明确气象灾害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预警,由归口管理单位制作或必要时联合制作。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气象条件不再造成灾害影响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预警发布单位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进一步完善预警发布内容,明确预警发布途径和预警传播要求。
(六)完善气象灾害应急响应体系
在《预案》5.2响应启动,参考《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粤办函〔2025〕36号),明确在应对台风、暴雨、寒冷、干旱、高温、大雾、灰霾、道路结冰时,指挥部办公室发布气象灾害预警,其中在应对高温、大雾、灰霾、寒冷四类气象灾害时,指挥部办公室按程序启动气象灾害应急响应。进一步梳理气象灾害应急响应启动流程、指挥部办公室职责。根据近年来气象灾害防御经验,优化省、市、区有关防御部署工作和应急响应级别的衔接。
(七)完善气象灾害后期处置、应急保障体系
在《预案》后期处置部分,鼓励市、区两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参加巨灾保险。在灾后恢复重建过程中,积极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在《预案》应急保障部分,参照《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粤办函〔2025〕36号),进一步完善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保障、交通保障、技术保障内容,明确主体单位职责。
(八)新增重大气象灾害应急跨部门复盘总结
建立重大气象灾害应急跨部门复盘制度,以进一步加强气象预警与灾害预报联动,共同筑牢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为目标,及时发现和解决重大灾害性天气过程防御链条中监测、预报、预警、应急、联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努力补齐短板弱项,充分总结和凝练实践中获取的经验,不断优化完善机制,切实提升气象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九)优化气象灾害预警标准和响应措施
参考《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粤办函〔2025〕36号),结合近十年广州市各类气象灾害发生的规律、影响程度等,本次修订删除了雷雨大风应急响应;重新优化台风、暴雨、高温、寒冷、大雾、干旱、灰霾、道路结冰等8类气象灾害预警的发布标准。结合近年来气象灾害部门应急联动情况,重新凝练修订各类气象灾害应急情景下各部门的应对职责和响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