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原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政策解读内容如下: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17〕90号),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出台了《广州市关于落实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本《实施意见》包括十方面33项措施,主要亮点如下:
一、明确我市工业用地规模和供应模式。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亩用地指标专门支持工业项目,确保中长期内全市工业用地占城市建设用地比重不低于25%。细化工业用地使用权弹性出让、先租后让政策,以先租后让方式供应的工业用地,租赁期满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通过绩效评估,原租赁企业可申请转为协议出让。
二、逐步降低医保缴费比例。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城乡一体化,统一部署推进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将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在2020年之前从8%逐步降到6.5%左右。
三、在市级权限内进一步降低运输成本。在部分市属国有全资的高速公路路段(包括广河、广明、增从、新化快速等),试行合法装载货运车辆通行费使用国标粤通卡支付,享受八五折优惠;取消广园东路二期及延长线公路收费。
四、降低技改投资申报门槛。将我市财政资金扶持技术改造项目申报门槛下调为"设备投资150万元以上"。
(详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