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内容如下:
一、修订原因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穗字〔2019〕1号),组建市交通运输局。将市交通委员会(市公路管理局)的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城市道路(含桥梁、隧道)建设、养护及路政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市交通运输局。原《广州市货运站场安全监管信息化应用管理办法》(穗交规字〔2018〕15号)部分内容已不适用。
二、主要依据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根据货运站场管理需要和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按照总则、工作要求、工作流程、法律责任、附则的制定思路,共5部分12条。主要有如下内容:
(一)总则。一是对制定《管理办法》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据进行了说明,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二是明确《管理办法》适用对象。
(二)工作要求。一是明确了货运站场安装使用爆炸物检测、车牌识别、人脸抓拍等设备设施,采集并上传检测、识别数据等工作要求;二是明确了市、区两级交通运输部门督导货运站场落实情况、做好爆炸物品处置等工作要求。
(三)工作流程。一是明确了入场车辆检测和场内业户日常巡检的流程;二是明确了货运站场以及市、区两级交通运输部门在发生爆炸物品预警时的处置流程。
(四)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规定,明确了货运站场进出场车辆安检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附则。规定生效时间及有效期。
四、主要修订内容
(一)将原《管理办法》中“交通”改为“交通运输”,共18处。
(二)将原《管理办法》中“安监”改为“应急管理”,共5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