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广州市社会保障卡银行合作服务管理细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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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12-30
  • 来源: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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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为什么要制定《广州市社会保障卡银行合作服务管理细则》?

  广州市社会保障卡是面向社会发放用于办理个人社会事务、享受社会保障及其他社会公共服务的电子身份凭证。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我市于2013年起全面发放具有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随着社会保障卡发放覆盖不断延伸和公用服务领域应用不断深化,社保卡服务体系在一系列经济、政策、技术环境的支持下得以进一步发展,对加快构建普惠共享型社保体系,优化政府公共服务,保障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继续推进我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体系的良性发展,推动“数字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等改革要求落地,充分利用银行的金融服务渠道,强化社会保障待遇和政府补贴类资金安全、及时、高效的发放,通过深化“放、管、服”模式创新,顺畅与银行的合作,细化合作基本流程和合作服务要求,制定合作签约登记流程,建立日常抽检和评价机制,明确合作服务终止情况等形成对银行合作的全链条闭环管理,让广大人民群众通过社会保障卡享受到更加优质、丰富、全面、快捷的政府公共服务。

  二、制定《广州市社会保障卡银行合作服务管理细则》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政策依据有:《广州市社会保障卡银行合作服务管理细则》以《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社会保障卡加载金融功能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83号)和《广州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2009年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等。

  三、《广州市社会保障卡银行合作服务管理细则》适用范围是什么?

  我市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及意向成为我市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的商业银行。

  四、合作基本条件和合作服务要求

  (一)合作基本条件

  1. 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对本行金融PBOC3.0卡技术标准符合性和安全性的审核或对卡片个人化业务数据的检测。

  2. 在全国各地所开设的银行服务网点,均应当可受理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异地激活业务,并能为特殊人群提供便利的金融账户激活服务。

  (二)合作服务要求

  1. 按照“自愿选择、平滑过渡”的原则提供社会保障卡金融服务。即同意社会保障卡申领人自愿选择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并根据持卡人实际需求变更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经社会保障卡申领人选定为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后,为申领人开设社会保障卡内的金融账户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对持有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开户规定有效身份证件的个人,不得以任何非法定的理由拒绝开户。当持卡人办理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或变更社会保障卡服务银行重新申领社会保障卡时,应当确保持卡人旧卡(含原医保磁条卡)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内的资金平滑过渡到新社会保障卡相关账户内,不得拒绝或通过指定小范围营业网点受理业务等限制手段变相拒绝为持卡人办理旧卡(含原医保磁条卡)账户注销和资金转账手续。

  2. 根据社会保障卡便民惠民原则,为社会保障卡发放对象提供优质专属服务。首次办卡工本费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与合作银行按照协议约定承担,不向个人收取;减免社会保障卡相业务服务费用;在开办社会保障卡业务的服务网点设立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提供日常服务以及各应用领域的相关服务;通过网站、自助终端、电话热线和短信通知等提供社会保障卡业务办理和卡状态实时查询服务。

  3. 实现本行业务系统与社会保障卡管理系统、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制卡服务商系统对接,承担本行对接所涉及的软硬件设备、网络线路、银行业务系统开发及联调实施等费用,以及本行网点开办社会保障卡业务所需的软硬件及实施和运行费用。因社会保障卡业务流程调整或优化,承担本行业务系统所涉及的系统改造和设备配置费用。

  4. 提供给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作医保收单相关用途的终端设备,须将社会保障卡设置为身份验证源之一,支持社会保障卡作为医保就医结算凭证,进行挂号、缴费、查询、医保网上支付、读取或打印就医信息等“一卡通”应用,配合医保个人账户资金监管,承担所涉及的终端系统改造及设备配置费用。

  5. 通过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为广州市职工参保人、城乡居民参保人提供医保相关服务。其中,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为职工参保人划入社会医疗保险基金个人账户资金。金融账户可提供的医保服务按照广州市医疗保障部门制定的社会医疗保险就医及个人账户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6. 结合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广州市社会保障卡经办管理机构及广州市医疗保障部门等社会保障卡应用单位的工作要求,全力协助处理社会保障卡相关的投诉举报等突发事件。

  五、意向合作商业银行签约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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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签约登记时间

  2020年12月14日起。

  七、广州市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的服务监管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筹按照合作协议约定对社会保障卡合作银行开展日常不定期抽查和年度服务质量评价。

  八、《广州市社会保障卡银行合作服务管理细则》的有效期

  文件有效期为自印发之日起五年。

  九、《广州市社会保障卡银行合作服务管理细则》由哪个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附件广州市社会保障卡银行合作服务管理细则政策解读(ppt).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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