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法》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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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09-23
  • 来源: 黄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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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出台背景

  黄埔区、广州开发区2018年出台实施的《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18〕15号,以下简称“原《办法》”)于2021年9月6日到期。原《办法》的施行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体现政策的连续性,适应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新形势,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文旅+”新动能,推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文化综合实力出新出彩,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在原《办法》的基础上修订出台《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1〕11号,以下简称“《办法》”)。

  二、目标任务

  实现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全方位发展,以文化旅游之力助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营商环境优化、经济升级、社会发展。

  三、主要内容

  《办法》内容共10条25款,主要包括落户奖励、培育奖励、品牌奖励、园区奖励、载体奖励、活动扶持和资金配套七个版块内容。

  (一)政策依据

  《办法》是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健全文化产业体系、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战略部署,依据国家、省、市关于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最新政策文件,结合本区的实际而制定,体现《办法》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时效性。

  (二)明确适应范围

  明确扶持对象的范围和要求。一是扶持对象须是文化旅游企业或机构。二是扶持对象的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三是扶持对象要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四是扶持对象需要签订承诺书。

  (三)落户奖励

  鼓励文化旅游企业机构、文旅产业项目落户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做大做强区内文化旅游产业。对新设立的文化旅游企业或机构、文化人才工作室、文化旅游交流合作项目、文创产品开发运营项目进行扶持奖励。

  (四)培育奖励

  扶持区内文化旅游企业机构发展壮大,推动文化旅游企业机构高质量发展,助力地区经济增长。一是对入驻认定园区的文化旅游企业给予办公用房租金补贴;二是对获得国家、省、市级特定荣誉的企业给予奖励;三是根据新设立的文化旅游企业机构当年对区的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给予返补奖励。

  (五)品牌奖励

  鼓励区内企业机构打造文化创意品牌,鼓励原创,增强文旅企业机构的原创意识、品牌意识,提升文创产品质量。一是奖励获得国际国内重要奖项的原创影视、游戏、动漫、音乐、文学、设计等作品。二是奖励在中央电视台、省级卫视、全国院线首播首映的原创影视作品。三是奖励获批版号且上线运营的网络游戏。

  (六)园区奖励

  扶持区内文化产业园区的发展,帮助文化产业园区提质增效,助力广州文化创意产业百园提质计划。一方面是开展评级认定奖励,对首次经国家、省、市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或对外文化贸易基地给予奖励。另一方面,鼓励园区招商引资,区级以上认定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新培育或新引进规模(限额)以上并入统的文化旅游企业或机构,根据培育或引进的企业机构数量获得相应的奖励。

  (七)载体奖励

  鼓励区内公共文化设施、旅游载体、工业设计载体建设,推动区内营商环境优化。一是设置评级认定奖励,对非国有博物馆评级、旅游景区评级、星级旅游饭店、工业设计中心进行评级认定奖励;二是鼓励文化设施建设,补贴新建的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演出场馆、艺术品保税展示交易平台等文化设施;三是鼓励重要景区项目建设,补贴主题公园、文旅小镇等重要景区项目。

  (八)活动扶持

  鼓励企业机构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举办或承办具有行业影响力的重大文化旅游活动。以高质量的文化旅游活动,丰富市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促进消费,推动文旅产业发展,提升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的影响力。《办法》中明确重大文化旅游活动包括大型博览交易会、高峰论坛会议、大型文化旅游节、创新创意大赛、文化艺术品高端拍卖会等。

  (九)资金配套

  紧跟国家、省、市的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布局,加大力度扶持数字文化、文旅新业态等新兴业态的发展,引领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文化旅游的发展方向。每年对获得国家、省、市数字文化产业、文旅新业态、超高清视频内容创作生产、动漫游戏及相关产业发展扶持的项目给予配套奖励。

  (十)其他事项

  对重点项目的扶持:对带动性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重点项目,经区政府、管委会同意,另行予以重点扶持。

  明确《办法》的扶持原则:符合《办法》规定的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区其他扶持政策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里配套或负担资金的政策规定)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明确扶持对象的责任:获得奖励的涉税支出由企业或个人承担。享受本办法扶持的对象,须签订相关承诺书,若扶持对象违反承诺的,应将所获扶持金予以退回。

  四、实施日期

  本办法从2021年9月1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五、其他事项

  下一步,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将迅速制定出台《办法》的实施细则及指南,开展政策兑现工作,确保政策落地实施。相关事项的申报指南将在政策兑现网站公布,每年留意广州市黄埔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公布的申报通知,并根据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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