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局贯彻落实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集聚人才若干措施(试行)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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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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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草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加快建设人才强国。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9月11日科学家座谈会上的讲话强调,要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和科研活动自身规律,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要面向世界汇聚一流人才,吸引海外高端人才,为海外科学家在华工作提供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吸引力的环境条件。《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在科技创新领域,提出了“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2021年3月20日,市委书记专题会上要求,为加快推动中新知识城建设发展,我区要制定更加符合区域特色、更加精准管用的人才发展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和科技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有关工作要求,为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结合我区实际,黄埔区委组织部制定印发了《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集聚人才若干措施(试行)》,八条主要措施里包括我局负责的实施揭榜挂帅、引进顶尖项目(院士全国唯一工作站)、实施伯乐计划(离岸孵化器)3条措施。引进院士等顶尖项目、实施伯乐计划可吸引海内外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在我区创新创业,是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和科研活动自身规律的体现;实施揭榜挂帅应用导向鲜明、突出最终用户作用,对揭榜单位无成立时间要求、对揭榜团队负责人无年龄、学历、职称要求,可激发创新主体活力,集合优势资源,提升项目实施绩效,加强创新链和产业链对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集聚人才若干措施(试行)》中我局负责的三项措施,确保政策落地落细落实,我局起草了此实施细则,明确了扶持内容、申报条件及支持方式,为企业及机构进行申报提供明确指引。

  二、主要内容说明

  文件主要对《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集聚人才若干措施(试行)》中我局负责的实施揭榜挂帅、引进顶尖项目(院士全国唯一工作站)、实施伯乐计划(离岸孵化器)3条措施进行细化,明确支持内容、申报条件及支持方式,为企业及机构进行申报提供明确指引,主要分三部分:

  (一)引进顶尖人才

  院士及申报单位符合相应条件在本区新设立全国唯一的院士工作站,经认定且合作协议报区政府、管委会审定后,采取“分类施策、一人一策”的方式,对院士设立的工作站给予最高1亿元资助。对创建一流科技创新平台为目标的平台类工作站,原则上以财政经费直接拨款方式进行资助,最高资助1亿元,主要开展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引进和集聚高端创新和产业资源,培育上市企业或行业领军企业。对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实现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为目标的企业类工作站,给予最高5000万元直接股权投资、最高5000万元项目资助,主要将前沿科技成果转化为成熟的产品,须具有相对完善的商业模式,可产生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实施揭榜挂帅

  符合一定条件的区内企业作为发榜方或者政府作为发榜方提出聚焦我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等重点发展领域的“卡脖子”技术难题,经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论证榜单后向社会张榜,国内外科研机构揭榜或联合区内企业共同揭榜,并通过专家评审论证项目研究可行性方案后,揭榜方联合区内企业组成创新联合体,共同攻关解决“卡脖子”技术难题。对成功攻克的项目按该项目总投入的3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每年支持不超过10个项目。

  (三)实施伯乐计划(离岸孵化器)

  支持区内企业设立离岸孵化器,符合条件的离岸孵化器,可申请国际合作专项,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项目执行期为2年,项目建设的总新增经费不得低于400万元,按照新增投入经费的50%给予专项财政科技经费后补助支持,最多不超过200万元。离岸孵化器负责展示和推介我区区域形象,为我区甄选离岸孵化项目、提供项目孵化服务、引进海外、港澳产业创新技术成果和科技人才,协助创新成果在我区的转化和产业化等。

  三、相关说明

  《实施细则》施行日期为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与《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人才自由港集聚人才若干措施(试行)》一致,至2024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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