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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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1-11-19
  • 来源: 黄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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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穗埔工信规字〔2021〕5号),结合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实际,特制定《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意义、必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2019年8月,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今年7月30日的政治局会议上,再次指出“要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加强基础研究,推动应用研究,开展补链强链专项行动,加快解决‘卡脖子’难题,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专精特新”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与专项技术、产品工艺技术精深性和企业管理的精细化、产品或服务独特性与特色性、自主创新及模式新颖化等特征的中小企业,普遍具有科技含量高、设备工艺先进、市场竞争力强等特点,是中小企业中最具活力的群体。“专精特新”是中小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的必由之路,是推动我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实现我国从制造大国迈向制造强国的现实选择。

  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广州科学城提出的“中小企业能办大事”和“培养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实际,出台了《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企业高质量发展办法》。为进一步落实该办法,制定了本细则。

  二、政策内容

  细则由总则、落户投资扶持、成长壮大扶持、研发创新扶持、金融扶持、人才支持、建设专精特新产业园扶持、优化服务扶持、附则共九章二十八条组成。在政策的服务性、创新性、指向性等方面具有鲜明特点。

  一是突出注册落户,促进企业增资扩产。一方面集聚专精特新“小巨人”,对新迁入本区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一次性给予200万元扶持。另一方面,对现有专精特新“小巨人”实施增资扩产项目,一次性最高可给予200万元扶持。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新建重大产业项目,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最高可给予1亿元扶持,再次申请本扶持的企业,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增加达到下一更高档次的,给予差额扶持,累计可给予最高1亿元扶持。

  二是突出梯度培育,支持企业提档升级对市级“两高四新”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扶持;积极培育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对省级、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分别给予20万元、60万元补贴。对在政策有效期内达到更高评级的企业或机构,以补差额的方式按满足条件的最高档给予扶持,不断壮大扩围优质中小企业群体。

  三是突出创新和人才,鼓励企业锻长补短支持企业投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和首版次软件的创新研发,对在政策有效期内研发生产列入市级、省级、国家级指导产品目录产品并实现销售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50万元扶持。鼓励企业人才持续创新,深根细作,对省级、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的人才给予10万元扶持。

  四是突出金融支持,培育企业做大做强。推荐专精特新企业纳入市、区两级普惠贷款、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风险补偿机制管理,鼓励和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专精特新企业发放信用贷款。鼓励设立专精特新基金。鼓励风投机构对专精特新企业进行投资。加大上市扶持力度,将专精特新企业纳入企业上市苗圃培育工程,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分阶段给予总额最高800万元扶持。

  五是突出专精特新产业园,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在政策有效期内将遴选5个“专精特新”产业园,对运营管理机构按照实际运营费用的50%给予补贴,单个机构最高200万元。对入驻经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认定的专精特新产业园的专精特新企业,租用办公用房、生产用房且自用的,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补贴,最高可达100万元。购置办公用房、生产用房且自用的,按购房价格的10%给予补贴,最高可达500万元。

  六是突出服务保障,优化企业成长环境。为专精特新企业提供精准服务,包括建立精准服务工作机制,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实行领导挂点联系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企业申请的投资建设项目实行信任审批、信任筹建;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申报重点建设项目及上级各类扶持项目;对专精特新企业引进的中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予以入户指标重点倾斜;对专精特新企业经各级相关部门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及优秀骨干的子女入学予以政策支持等。

   三、其他说明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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