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的背景
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指出“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提供更多机遇和更好条件”。5月20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方案》,提出以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为抓手,吸引更多港澳青年到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创新创业、安居乐业。其后,前海、南沙等地区相继出台支持港澳青年发展的政策措施。我区于2019年7月制定出台“港澳青创10条”1.0政策,重点围绕港澳青创项目,突出启动资助、金融支撑、载体支持等方面,吸引港澳青年来我区创新创业,取得良好效果。鉴于1.0政策到期,为进一步支持港澳青年融入国家发展、参与国家建设,全面增强港澳青年对国家的向心力,我区制定出台《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进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实施办法》(简称“港澳青创10条”2.0政策)。
二、出台的目的
全面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支持港澳青年融入国家、参与国家建设,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提供更多机遇和更好条件,让港澳青年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更加安心创业、深耕事业、安居乐业,促进粤港澳青年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增强对国家的向心力。
三、制定依据
1.《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2.《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9〕122号)
3.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领导小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建设专项小组办公室《关于推动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四、主要亮点
“港澳青创10条”2.0政策核心条款共8条,包括创业资助、项目引育、创新激励、金融支持、办公补贴、实习就业、合作交流、生活保障等,着力帮助港澳青年解决在学业、就业、创业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创造有利于港澳青年成就人生梦想的良好环境,让更多港澳青年分享大湾区建设带来的发展机遇,更好地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一是创造机遇支持创新创业。优化提升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水平,支持载体引育优质项目。对相关载体引进港澳青年创办企业,给予企业和载体双向补助。鼓励科技创新,每年评选若干港澳青年优质项目并给予资助。
二是优化环境提供要素保障。继续对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创办企业或机构给予“两免一减半”租金补贴。加大对港澳青年的实习就业资助和生活补贴力度。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和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进一步完善金融支持。
三是搭建桥梁加强合作交流。积极开展“青春黄埔行”研学交流活动,牵头成立港澳青年协会,打造港澳青年之家,搭建专业运营管理和服务团队,为港澳青年来我区研学、实习、就业、创业提供全流程、全链条“一对一”服务。
五、实施日期
“港澳青创10条”2.0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