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规范全区关于国有土地收回及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加快推进国有土地的征收工作,根据《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各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办法,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另行制定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操作细则”的规定,立足于本区现行征收补偿方案和标准,结合我区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该文件。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
三、内容摘要
文件分为四章共二十六条,主要围绕征收原则、补偿标准、具体实施等内容展开阐述。其中:
(一)明确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及补偿方式。
(二)明确奖励。
(三)明确专业设备及不可搬迁设备类型。
(四)明确历史用地的补偿标准。
(五)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四、政策亮点
(一)明确征收奖励标准,且征收奖励标准设置有两种方式。
(二)被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的补偿参照细则执行,为征收部门增加该类补偿依据,将其上升为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