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文字解读材料

  • 2023-05-16
  • 来源: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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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解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中医药发展,2021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要更好发挥中医药特色和比较优势,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2023年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迈进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中医药事业发展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为新时代中药传承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黄埔区正致力于打造世界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而中医药产业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经过多年发展,全区获批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中药生产企业有23家,中药批准文号超过450件,占广州市总数的1/3;中医药产业营收超100亿元,区内涌现出香雪制药、一品红、白云山中一等一批中医药细分领域的龙头企业。黄埔区奇绩医药的“金蓉颗粒”是典型的院内制剂成果转化,获得近年来该区企业首张中药新药证书;香雪制药的抗病毒口服液是全国率先应用“中药指纹图谱技术”进行质量控制的中药口服制剂,白云山中一的消渴丸被列入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张伯礼院士领衔成立的广东省新黄埔中医药联合创新研究院于2021年挂牌运行,进一步带动实现中医药领域多学科资源跨界融合以及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2022年4月22日,黄埔区出台了《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广州高新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进一步集聚全球高端中医药资源,积极争取政策先行先试,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

  为确保政策落地、落细、落实,区科技局在《若干措施》的基础上,结合区相关单位意见,制定了《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 广州高新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一步细化《若干措施》,明确支持内容、申报条件及支持方式,为企业进行申报提供明确指引。

  二、主要内容

  (一)享受政策的前提条件

  1.《实施细则》适用于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有关规定的中医药相关企业或机构。

  2.《实施细则》支持的单位应主要从事中医诊疗、现代中药、中医类医疗器械等中医药产业领域的研发、生产和服务。申请扶持的单位应先通过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生物医药企业(机构)认定(申报中医药高端人才团队的企业除外),认定工作实行随时申报,定期集中审核。

  (二)涉及的主要扶持措施

  按照《若干措施》的要求,《实施细则》对推动人才高地建设、搭建高端学术交流平台、打造“黄埔杏林”创新谷、支持建设互联网医院、鼓励中医药成果产业化、给予技术交易补贴、鼓励基金投资等扶持措施进行细化。主要包括以下措施:

  1.关于推动人才高地建设。中医药高端人才指带领团队在本区企业或研究机构进行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研究开发院内制剂、中成药、医疗器械、中医诊疗设备等产品的国医大师、名老中医、交叉学科领军人才团队,具体包含A、B、C、D、E五类,单个团队给予总额最高1500万元的项目资助。《实施细则》结合中医药人才团队项目特点,根据资助额度设定不同的验收营业收入指标;项目资助方式按3:3:4的比例分3期拨付。

  2.关于搭建高端学术交流平台。对在本区举办的单次支出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各类国家级中医药高端会议或论坛等活动,按申请单位实际举办费用的30%给予补助,每个活动最高补助100万元。

  3.关于打造“黄埔杏林”创新谷。对于医工结合实验平台、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按其设备购置费等建设经费的30%给予支持,每个平台最高补助1000万元;政策有效期内每个类别遴选认定1个。对经国务院科技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的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按实际投入建设经费的50%给予扶持,每个最高补助5000万元。

  4.关于支持建设互联网医院。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中医医院互联网医院,且实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在区内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租金的50%给予支持,补贴期限为3年,每家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

  5.关于鼓励中医药成果产业化。对已认定的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所承担的项目,经认定为优质项目且在本区进行成果转化的,按概念验证、中试生产实际投入费用的50%给予项目资金支持,每个项目最高补助300万。每年择优遴选不超过3个项目。本细则对项目的实际投入费用范围及计算方式等方面均进行了明确。

  6.关于给予技术交易补贴。对中医药领域技术合同(含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年度累计技术交易额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上的技术输出企业或机构,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50万元补助。《实施细则》还明确申请单位获得的技术合同奖励应部分用于奖励企业核心技术及管理团队,且比例不低于50%。

  7.关于鼓励基金投资。对获得股权投资机构投资且投资金额已实际到账满6个月的中医药企业,按所获得投资金额的5%给予扶持。

  三、政策亮点

  《若干措施》和《实施细则》精准“把脉”助力中医药发展,全方位营造全国最优中医药创新环境。本政策是全国首个国家级开发区中医药产业专项扶持政策,具有精准、专业、系统化的特点。

  一是吸引人才精准化。国内首次提出了中医药领域五类特色人才分类支持政策,从国医大师、岐黄学者到中医药交叉学科领军人才,单个团队资助金额最高1500万元,吸引各类中医药领域高端人才汇集,特别是中医药交叉融合复合型创新人才,到黄埔创新创业,带领团队在本区企业或研究机构进行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为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是支持举措专业化。率先在国内打造“黄埔杏林”创新谷,支持建设医工结合实验平台、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最高补助5000万元。该项措施出台,将推动中医药与多学科协同融合,以现代先进技术为支撑,以跨界融合创新为驱动,打造中医药交叉创新的“黄埔模式”,推动黄埔区成为中医药现代化与健康医学模式的创新高地。

  三是扶持措施系统化。国内首次在中医药领域打通中医药产业要素聚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的政策通道,在全国打造“黄埔岐黄汇”中医药传承交流平台,大力支持中医药成果产业化、中医药成果技术交易,支持建设互联网医院,吸引投资基金,形成政、产、学、研、金、用的政策合力,推进“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服务链”深度融合。

  四是推进生物医药先行先试改革创新。在省区协同监管的新模式下,以广州开发区为试点,探索“省区共同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新模式,共同推进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共建法定检验检测机构技术支撑平台,构建生物医药申报服务的“绿色快车道”。鼓励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合作,将疗效好、安全性高、受群众欢迎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开发成中药新药。支持中医医疗器械产品创新研发,建设中医药智能装备创新审批高地。支持中医医疗器械产品创新研发,建设中医药智能装备创新审批高地,引导更多人才和创新成果落地黄埔区。

  四、预期成效

  《若干措施》及《实施细则》实施后,黄埔区继续全力营造特质环境,开展中医药领域先行先试、改革创新,不断激发创新主体活力,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资金链、政策链紧密融合,构建起更加有利于中医药传承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和高效配置的创新生态,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按下快进键,为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作出新贡献。

  五、实施日期

  本《实施细则》从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4月21日,与《若干措施》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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