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 2021-03-24
  • 来源: 天河区
  • 分享到
  • -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音频解读

  一、修订背景和理由

  国家、省、市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相继出台《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指导意见》《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等多份政策文件,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管理,维护集体和群众合法权益。

  天河区于2017年出台的《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穗天府规〔2017〕4号),夯实了我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建设,有效规范了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行为,大力促进了农村集体资产公正公平公开交易,有效维护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合法权益。但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农村集体资产价值也水涨船高,面对旧村改造、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等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原有制度文件已不能完全适应我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的需要,需要予以修订。

  二、主要依据

  (一)《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节选)

  (三)《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四)《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

  (五)《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

  (六)《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七)《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八)《广州市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实施意见》

  三、主要目标

  为进一步规范本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行为,确保交易过程公开、公平、公正,加强基层廉政建设,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东合法权益,促进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四、主要内容

  (一)文件结构

  《天河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修订后,共7章50条。第一章为总则,第二章为工作机构及其职责,第三章为交易方式,第四章为交易程序,第五章为交易规则与监督,第六章为责任追究,第七章为附则。

  (二)修改内容

  主要对原《实施细则》的部分章节、条款进行了细化、修改和完善,修改内容主要包括如下几方面:

  一是调整区交易中心和村交易站的职责。《实施细则》取消了村级交易工作站组织公开竞投交易的职责,由区交易中心统一受理、统一发布、统一组织全区农村集体资产公开竞投交易,实现区交易中心对农村集体资产公开竞投交易的全覆盖,确保交易活动更加公开透明、交易行为更加规范有序。

  二是全面推广电子竞价交易系统的使用。《实施细则》增加了全流程电子化网上竞价交易方式,既节约交易双方的时间成本,又增加了交易行为的便捷性和保密性,进一步提升集体资产交易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三是增加了协商谈判交易方式的适用范围。《实施细则》明确了“短小零散”资产出租项目、旧村全面改造前过渡阶段临时出租项目可采用协商谈判交易方式,以提高“短小零散”资产的流动效率,为旧村全面改造项目顺利实施奠定基础,保障农村集体利益。

  四是进一步推行资产评估制度。《实施细则》扩大了资产评估范围,尽可能对待交易的大部分资产都进行资产评估,并充分发挥资产评估作用,要求将资产评估结果作为确定交易底价的基本参考,为交易底价的拟定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

  五是细化街道交易管理机构审核流程。《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街道交易管理机构在审核交易资料时,对项目基本情况的真实性、申请资料的完整性、民主表决程序的合规性、竞投人资格条件设置的合法合规性及公平性等进行重点审核把关,强化了工作实践操作性,确保交易项目的事前审核把关到位。

  六是缩短交易公告期限。结合我区农村集体资产体量大,交易活跃的特点,《实施细则》提高了交易公告期限划分标准,将2000万元、1亿元的标准分别提高至1亿元、10亿元,使绝大部分出租类交易项目能在7个工作日完成公告,总体缩短了交易公告期限,有效提高集体资产流转效率。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