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增城区家政服务人员“增城妈妈”专项补贴实施细则(修订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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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04
  • 来源: 增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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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实施细则(修订版)》制定目的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政服务是朝阳产业,既满足了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就业需求,也满足了城市家庭育儿养老的现实需求,要把这个互利共赢的工作做实做好,办成爱心工程”的讲话精神,实施“南粤家政”工程羊城行动“五心计划”,创立本地家政服务品牌“增城妈妈”。通过实施“增城妈妈”品牌项目,以点带面推动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促进我区“南粤家政”工程羊城行动纵深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实现促进就业,改善民生,拉动内需。

  二、《实施细则(修订版)》制定依据是什么?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19〕121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8个部门关于印发<广州市实施“南粤家政”羊城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穗人社发〔2019〕28号)《关于印发<实施“增城妈妈”家政服务品牌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增城区建立健全“增城妈妈”家政品牌三级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增人社函〔2023〕494号)文件要求,针对《实施“增城妈妈”家政服务品牌项目工作方案》和《增城区建立健全“增城妈妈”家政品牌三级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中补贴事项,结合我区实际进行编制。

  三、“增城妈妈”证如何取得?

  法定劳动年龄内增城区常住的女性(包括增城区户籍女性、其他常住女性:凭本人或家属其中一方的居住证明、房产证(查册证明)、备案的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参加人社、民政、妇联、卫健等职能部门组织的家政服务、护理、“粤菜师傅”三个模块职业技能、专业技术学习培训,通过考核获得不同工种三项培训证明或证书(其中至少一项为人社系统备案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能力证书或合格证),并领取“安心服务证”及通过六项个人重要信息核查后获发“增城妈妈”证。

  四、“增城妈妈”专项补贴项目有哪些?

  “增城妈妈”专项补贴项目共有五个,分别为:“增城妈妈”就业补贴、“增城妈妈”商业保险补贴、“增城妈妈”培育补贴、“增城妈妈”家政品牌服务示范机构一次性补助和“增城妈妈”专项培训补贴。

  五、“增城妈妈”就业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

  获得“增城妈妈”证之日起稳定就业三个月以上的家政服务人员可申请该补贴。补贴对象或镇(街)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运营机构、“增城妈妈”家政品牌服务示范机构在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半年内可随时向所在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季后第1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最后一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季后第2个月(即2月、5月、8月和11月)最后一日前完成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六、“增城妈妈”商业保险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

  为持“增城妈妈”证并实现就业的每个家政服务人员购买为期一年、最高赔付不低于50万元的人身意外商业保险(含意外事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等保障)的镇(街)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运营机构、“增城妈妈”家政品牌服务示范机构可申请该补贴。补贴对象在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半年内可随时向所在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季后第1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最后一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季后第2个月(即2月、5月、8月和11月)最后一日前完成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七、“增城妈妈”培育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

  成功培育学员获得“增城妈妈”证的镇(街)羊城家政基层服务站运营机构、“增城妈妈”家政品牌服务示范机构可申请该补贴。补贴对象在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半年内可随时向所在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季后第1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最后一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季后第2个月(即2月、5月、8月和11月)最后一日前完成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八、“增城妈妈”家政品牌服务示范机构一次性补助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

  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区级“增城妈妈”家政品牌服务示范中心、镇(街)“增城妈妈”家政品牌服务示范点、村(居)“增城妈妈”家政品牌服务站,在挂牌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区人社部门下达的“增城妈妈”培育和实现就业任务(服务站完成推荐培育任务)。补助对象在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半年内可随时向所在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季后第1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最后一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季后第2个月(即2月、5月、8月和11月)最后一日前完成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九、“增城妈妈”专项培训补贴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

  获得“增城妈妈”证的学员。其在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半年内可随时向所在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季后第1个月(即1月、4月、7月和10月)最后一日前完成受理、审核,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季后第2个月(即2月、5月、8月和11月)最后一日前完成复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在15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单位)提供虚假资料、虚构劳动关系获取补贴的,依照《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在申报各类补贴过程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处理,追回补助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任何财政资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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