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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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15
  • 来源: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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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编制背景

  新型储能是构建新型能源体系、新型电力系统和能源产供储销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支撑,也是催生国内能源新业态、抢占国际战略新高地的重要着力点。国家层面先后印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2023年3月,经省政府同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广东省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广州市积极培育新型储能产业,建成了一批电化学储能电站、动力电池和储能关键零部件装备制造项目等,涌现出一批优势企业。目前,我们正按照省委“1310”和市委“1312”的部署,按照产业第一、制造业立市的要求,全力谋划和推进新型储能产业的重大政策、重点项目、重要创新。为落实国家、省关于发展新型储能产业的工作部署,抢抓新型储能产业发展机遇,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出台(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结合广州实际,针对新型储能重点领域,提出了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四大方面15项重点任务、3项保障措施。主要包括:

  (一)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明确我市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方向,从技术创新、产业发展、应用场景、标准体系等角度提出具体发展目标,力争全市新型储能产业营业收入2025年达到600亿元以上,2027年达到1000亿元以上,引进或培育5—10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行业领军企业,建成新型储能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2—3个国家级创新平台和检验检测认证平台。

  (二)重点任务。包含打造技术创新高地、提升产业综合实力、拓展应用场景市场、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四方面内容。

  一是在打造技术创新高地方面,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争形成一批领跑、并跑的原创性成果;建设储能产业创新平台,提升新型储能领域共性技术攻关、中试孵化、产业推广等能力;推进先进技术试点示范,促进关键装备研制、示范应用和产业化。

  二是在提升产业综合实力方面,推进强链补链延链,打造先进装备制造聚集区,加速布局产业发展新赛道;加强标准及检测体系建设,提升全产业链检验检测认证能力;促进产业协同发展,深化拓展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关系。

  三是在拓展应用场景市场方面,推进电力领域先进储能应用,提升新型储能在电源侧和电网侧支撑作用;拓宽交通领域储能发展模式,构建充换电网络、电池租赁、车网互动等生态体系;灵活发展工商业储能应用场景,促进源网荷储协同互动;探索综合能源服务模式,提高能源生产供应利用效率和智慧化管理能力;积极拓展国际储能市场,提升便捷性国际市场服务能力。

  四是在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方面,加强人才资源保障,加快培养和引进专业人才;拓宽金融支持渠道,综合运用多种方式支持项目建设和产业发展;加强开放协同合作,拓展产业国际交流渠道;提升智慧管理水平,加强新型储能项目全过程可追溯性安全管控。

  (三)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和上下联动。二是做好规划衔接,协同保障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用地、用能、用水、人才等资源要素的需求。三是加大政策宣传,做好相关政策解读、政务公开、技术科普等工作。

  三、主要特点和亮点

  (一)提出适合广州市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方向。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基础上,《实施意见》从技术、产业、应用场景等方面明确推进新型储能产业落地实施的发展方向,深度融合新能源汽车、集成电路、检验检测认证等广州市优势特色产业基础和发展需求,促进新型储能产业融合创新发展。

  (二)明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抓手。综合考虑广州市在市场、地理位置、创新资源等方面优势特点和新型储能产业发展需求,聚焦专家智库、储能联盟、储能基地、高端论坛、产业基金等方面的工作,推动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深度融合。

  (三)提高推动产业发展的积极性和智慧化管理水平。在市重点研发计划、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标准体系建设等多方面明确支持方向,引导政府部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等各类主体积极推动新型储能项目建设;同时,提出管理平台建设、数据对接等内容,提升产业智慧化程度,加强产业安全发展保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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