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广州市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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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8-15
  • 来源: 南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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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2〕14号)、《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23〕2号)等有关规定,遵循科技创新发展规律,突出科研经费服务于人的创造性活动,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广州市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2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2〕14号)、《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穗科规字〔2023〕2号)等。

  三、制定目的

  《办法》的出台将规范广州市南沙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管理,进一步突出科研经费服务于人的创造性活动,激发科研人员的创造性和创新活力,提升科技投入效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为七个章节三十一条规定,具体如下:

  第一章 总则,包括第一条至第四条,共四条。内容包括本《办法》制定的背景、区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定义和分类、适用的范围、管理原则等总括性概述。

  第二章 各方职责,包括第五条至第七条,共三条。主要明确区科技部门、项目承担单位、区财政部门的各方职责。

  第三章 项目经费支出范围,包括第八条至第十条,共三条。主要涉及项目经费支出范围分类、直接费用分类及支出范围、间接费用支出范围等内容。

  第四章 项目经费管理,包括第十一条至第十七条,共七条。主要涉及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预算评审、经费拨付、经费使用管理、预算调整、经费决算、结余资金管理等内容。

  第五章 监督检查,包括第十八条至第二十六条,共九条。主要涉及经费管理和使用不得存在的行为、资金监督要求、市科技局监督检查方式、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经费监督管理要求、违规处理、诚信管理要求、投诉举报处理、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等内容。

  第六章 其他,包括第二十七条至第三十条,共四条。主要明确以后补助方式、上级科技部门科技项目经费配套方式支持的项目经费管理要求,以及自筹资金和从其他渠道获得资金的管理要求。

  第七章 附则,包括第三十一条,共一条。主要明确本《办法》的实施期限和适用等内容。

  五、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办法印发前已立项的项目,可按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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