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推进财税专业服务业集聚发展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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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0-11
  • 来源: 南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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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精神,助力建设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财税专业服务业及专业人才在南沙集聚发展,南沙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推进财税专业服务业集聚发展若干措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主要内容及特点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推进财税专业服务业集聚发展若干措施》共九条,包括落户支持、税收优惠、人才支持、引商支持、执业支持、合作交流、保障与服务、生活配套支持、“走出去”支持等内容,其中主要特点有:

  (一)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集聚粤港澳财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人才打造发展高地,鼓励港澳财税专业人士担任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或由其与内地税务师事务所合作设立联营税务师事务所,促进粤港澳财税专业服务业融合发展。

  (二)从落户支持、税收优惠、人才引进、招商引商、执业支持、保障服务和配套等全方位、多维度扶持财税行业发展壮大,尤其针对财税专业服务机构存在合伙制的特殊组成形式,对机构的自然人合伙人或股东,其个人经营所得或股息、红利所得,按照其上年度地方经济贡献的80%给予奖励,鼓励财税专业服务机构做大做强。

  (三)深挖行业资源,借助协会力量共谋发展。瞄准财税专业服务机构掌握的资源优势,鼓励其服务辖区企业及引进优质企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带动作用,加深与省、市行业协会交流合作,共同搭建区内企业与专业服务机构的供需对接平台,推动辖区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鼓励接轨国际,提升行业影响力。鼓励境内外财税专业人士互相考取资格证,鼓励财税专业服务机构和专业人才、行业协会积极参评国内国际行业组织理事,推动国内外财税领域的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提升行业影响力和国际话语权。

  (五)鼓励财税专业服务机构“走出去”。鼓励财税专业服务机构总部在国外设立分支机构并开展实质性经营,强化品牌效应走向世界。

  (六)强化服务保障,通过支持购买执业保险防范执业风险,鼓励信息化建设驱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为财税专业服务机构开通纳税服务绿色通道、推行税收不确定事项报告和复杂涉税事项事先裁定制度、开辟税务专区等创新服务举措,打造专属财税专业服务业的优良营商环境。

  二、实施时间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已获得本区“一企一策”优惠政策扶持的不再享受本措施同类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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