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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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10-16
  • 来源: 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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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十四五”规划》精神,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不断提升知识产权的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能、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撑南沙打造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重大战略性平台,优化营商环境,南沙区结合实际,制定了《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

  二、主要内容

  《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以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从鼓励高质量创造、促进高效益运用、强化高标准保护、提升高水平服务等方面提出十条支持举措:

  (一)鼓励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对获得专利奖、商标奖、版权奖、地理标志商标、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等给予奖励;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给予资助;对获得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认证的给予奖励。

  (二)加强知识产权金融赋能。对中小微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给予资助,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发生评估费、担保费、保险费及贷款利息给予资助;对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的发起单位及融资企业给予资助。

  (三)支持知识产权转让许可。对中小微企业以转化实施为目的购买(被许可)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专利成果的给予资助;对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向中小微企业许可、转让专利成果的给予奖励。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对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维权的代理费用给予资助;对企事业单位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给予资助。

  (五)鼓励知识产权保险。对企事业单位购买知识产权保险费用给予资助;对保险机构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险业务给予资助。

  (六)支持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对本区人才取得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或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的给予奖励。

  (七)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对专利代理机构落户给予奖励;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展壮大给予奖励;对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及其子公司、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落户给予奖励。

  (八)支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对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知识产权社会组织给予资助;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技术与创新中心(TISC)、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和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给予资助。

  (九)促进粤港澳知识产权要素聚集。对优质港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南沙落户给予奖励;对港澳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在南沙经营发展给予资助;对港澳知识产权人才取得境内知识产权证书或职称的给予奖励;落实《南沙方案》提出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十)推进粤港澳知识产权互通互认。港澳知识产权与内地知识产权在维权资助、质押担保、证券保险等方面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三、主要特点

  一是支持全链条创新发展。结合南沙自贸片区知识产权管理“三合一”改革实际,构建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政策体系,实现促进政策对商标、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全领域覆盖。

  二是突出高质量发展导向。强化知识产权政策的质量导向,围绕高价值专利、优质商标、精品版权、优质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方面综合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对专利奖、商标奖、版权奖等各类知识产权奖项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三是搭建立体式服务体系。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高国际化、体系化、专业化服务水平,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经营发展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络,打造一批特色化、规范化、智能化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给予最高50万元资助。

  四是推进粤港澳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推动粤港澳三地知识产权优势互补、协同发展,鼓励港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人才来南沙发展,对港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落户经营予以扶持及办公用房租金补贴,对港澳知识产权人才取得境内知识产权证书或职称的给予奖励;落实《南沙方案》提出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港澳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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