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关于《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市级经济建设管理权限目录的通告》的解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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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4-30
  • 来源: 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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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使部分市级经济建设管理权限目录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已于2024年4月30日公布,解读如下:

  一、《通告》的制定背景

  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增城开发区)创建于1988年,是广州重点打造的枢纽型网络城市骨干节点,也是广深港澳科技创新走廊的重要节点。自2010年3月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正在加快建设广州东部中心,打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广深联动发展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新兴智造高地。2023年,广州市为了促进和保障增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出台了《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增城开发区管委会在增城开发区行使市政府交由行使的管理权限,并明确交由管委会行使的市级经济、建设管理权限通过目录的方式制定公布。此次公布《通告》是全面落实《条例》赋权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有助于理顺增城开发区管委会的行政管理体系,促进和保障增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东部中心建设。

  二、《通告》的制定依据

  《条例》第五条规定:“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是增城开发区的管理机构,在增城开发区行使市人民政府交由行使的管理权限,负责增城开发区的建设、发展、管理和服务等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增城开发区可以行使本市赋予其他国家级经济功能区的市一级权限。”

  三、《通告》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交由增城开发区管委会行使的市级经济建设管理权限。

  《通告》将12项市级经济建设管理权限交由增城开发区管委会行使,其中,行政许可6项,政府内部管理事项4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涉及规划和自然资源、固定资产投资、水资源管理、市场监管以及城市绿化管理等五大领域。

  (二)明确相关权力责任和监管措施。

  《通告》要求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增城区人民政府及增城开发区管委会要做好行政职权的调整衔接工作,自本通告印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交接日期。对委托行使事项,要细化明确委托的具体内容、执行方式、双方权利义务、责任划分、监管措施等。对授权行使事项,自交接之日起,由增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办理相关事项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原实施部门此前已受理的继续完成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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