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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广州市第四轮综合交通调查的通告》解读

  • 2026-07-09
  • 来源: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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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音频解读】

【音频解读】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广州市第四轮综合交通调查的通告解读

  

  【文字解读】

  一、通告发布背景

  综合交通调查是系统掌握人员出行与货物流动规律,支撑政府科学决策的重要基础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关于“人口、产业、城镇、交通一体规划”的部署要求,持续提升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依据《广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指定有关部门每五年组织开展一次综合交通调查”的规定,广州正式启动第四轮综合交通调查。本次调查包含居民出行调查、港口航运调查、都市圈交通特征调查、货运物流空间组织调查和电动自行车专项调查等五大板块内容,需广泛开展入户、入企调研,涉及面广、任务繁重、时间紧迫。为保障调查工作规范有序、高质高效推进,经市第四轮综合交通调查工作专班审议通过,提请市政府发布通告。

  二、工作目标

  提升调查公信力,保障数据质量。通过市政府发布通告,有效提升调查权威性,消除公众疑虑,明确市民、企业配合调查的义务,引导各方如实填报信息,保障调查数据真实准确。

  统筹全域资源,强化协同联动。本次调查涉及交通、统计、各区政府、各类型企业等多个主体,层级多、跨度广。由市政府发布通告,可明确调查工作法定属性与实施要求,有效协同各部门资源,压实各方工作责任,构建全市联动、全域覆盖、协同高效的工作格局,确保高质量完成调查任务。

  三、主要内容

  (一)通告主要内容

  通告告知市民、企业调查工作的基本信息,主要包括:一是阐明调查法定意义和现实必要性;二是明确2026年7月至10月的调查时限及市辖11区的调查范围;三是列明各类型调查的主要内容及调查对象;四是明确调查对象的配合义务并确定通告有效期。

  (二)调查工作主要内容

  调查将重点开展五大专项行动:

  一是居民出行调查:覆盖全市11区,抽样率1.0%、涉及8.2万户,调查对象覆盖各家庭6周岁以上全体人员,包含常住人员和暂住人员。全面调查了解居民出行目的、方式、时段、痛点,为住房、就业、公服设施的配置提供数据支撑。

  二是港口航运调查:立足海洋经济发展战略,面向港口、船舶、航运服务等相关单位及从业主体开展调研,全面摸查全市港口货源分布、货物转运模式等核心底数,支撑海洋强市建设。

  三是都市圈交通特征调查:聚焦大湾区协同,针对跨城人员摸查跨城通勤模式、时耗与痛点,为强化广州核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等提供量化数据支撑。

  四是货运物流空间组织调查:聚焦全市产业物流发展需求,面向物流企业、货主企业等开展专项数据采集,摸查货物流动脉络、运输运行规律,支撑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是电动自行车专项调查:对广大市民群体及快递从业人员进行调查,系统掌握车辆使用、停放等需求特征,为电动自行车交通治理等提供数据支撑。

  (三)调查组织与安排

  本轮调查由市政府统一领导,按照“市工作专班统筹调度、市-区-街镇三级调查办逐级落实”的组织架构推动,体系清晰、权责分明、闭环高效。整体调查工作集中于7—10月推进,具体调查工作分阶段实施:2026年7月至8月开展货运物流调查、港口航运调查、电动自行车专项调查,9月7日至9月28日期间每日18:00—21:30开展居民入户调查,9月底前完成都市圈交通特征调查。

  (四)其他要求

  所有调查信息将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严格保密、绝不外泄。各调查对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积极配合本次调查工作。通告结合整体调查时间安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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