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广州市取消33项证明事项 教育、人社领域占七成

  • 2018-06-11
  • 来源: 市编办
  • 分享到
  • -

【音频解读】广州市取消33项证明事项 教育、人社领域占七成

政策解读如下:

2018年6月11日,广州市政府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33项证明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取消7个部门共33项证明事项,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行要求办事人提供。

在3月20日全国两会闭幕记者会上,李克强总理强调今年要在放宽市场准入方面下硬功夫,凡是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一律取消。

据悉,我市自去年10月起已启动“减证便民”专项工作,由市编办牵头,会同市法制办、市政务办对市政府各部门的证明事项进行梳理审核。经研究,市政府第一批取消7个部门共33项证明事项,其中市教育局13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10项、市公安局4项、市司法局3项、市民政局1项、市交委1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1项。《通知》明确,对这些取消的证明事项,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行要求办事人提供,开具证明单位也不再开具(市外单位确实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本着方便办事人的原则予以出具)。相关政府部门将通过信息共享、网络核验、主动调查等方式替代原来证明。

特点一:教育、人社最给力

教育、医疗无疑是人民群众最关心、生活接触最多的领域,在这第一批取消的33项事项中,市教育局占了13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占了10项,共计70%。这些事项的取消,将惠及众多群众,方便办事。




特点二:群众少跑腿,部门、信息多跑路

取消的33个事项中,除“无参加邪教及无涉毒证明”等9项证明直接取消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已可通过“互联网+电子政务”实现市民直接自主打印,不必再专门到房屋管理部门开具;而对于申领参保人死亡待遇时需要的《亲属关系证明》等,取消后由部门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核验,现有证照不能反映的,由部门内部调查核验。




特点三:市外有需求的,仍可出具证明

本次取消事项,《通知》明确在全市范围实施,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再行要求办事人提供,开具证明单位也不再开具。但市外单位确实要求提供相关证明的,本着方便办事人的原则予以出具。

“我市将进一步在其它部门、其它领域加大证明事项清理力度,让群众少跑腿,让基层组织减负,切实推进政府部门职能转变。”市编办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我市第一批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33项)



序号

证明名称

用证主管部门

证明用途

开具(盖章)单位

备注

1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证明

市教育局

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资格认定

市民政局或区残联

由部门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核验

2

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证明

市教育局

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资格认定

厅(局)级以上有关单位

由部门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核验

3

殡葬工人工作证明

市教育局

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资格认定

区以上民政局

由部门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核验

4

广州市环卫工人(非广州市户籍)子女入学证明

市教育局

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资格认定

市城管委

由部门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核验

5

进藏干部职工工作证明

市教育局

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资格认定

所在单位

由部门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核验

6

按规定引进的博士后、外国专家证明

市教育局

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资格认定

省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含外国专家局)

由部门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核验

7

高层次人才(含海外)证明

市教育局

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资格认定、高中阶段加分和照顾录取考生资格认定

市人才办

由部门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核验

8

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入学证明书

市教育局

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资格认定

区以上台办

由部门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核验

9

驻穗领事馆等外交人员工作证明

市教育局

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资格认定

市以上外事办

由部门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核验

10

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证明

市教育局

高中阶段政策性照顾借读生资格认定

市民政局

由部门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核验

11

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残疾、其子女学考前9年内参加过联合国维和部队的在穗人民警察证明

市教育局

高中阶段加分和照顾录取考生资格认定

市公安局

由部门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核验

12

广东省归侨身份证明书/广东省侨眷身份证明书

市教育局

高中阶段加分和照顾录取考生资格认定

区侨办

由部门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核验

13

个人历史就业记录

市教育局

办理入学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由申请人书面承诺,部门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和网络核验

14

无参加邪教及无涉毒证明

市公安局

办理迁移户口

村(居)委会

 

15

身份证、户口本遗失证明

市公安局

补办身份证、户口本

村(居)委会

 

16

现居住地证明

市公安局

办理迁出迁入公共集体户口

镇级政府、村(居)委会

 

17

无收养登记记录证明

市公安局

户口迁移

市民政局

 

18

亲属关系证明

市民政局

领取骨灰撒海补贴

公安部门、民政部门、村(居)委会等

由部门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和内部调查核验

19

人民调解证明

市司法局

调解纠纷当事人结案

村(居)委会

 

20

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表(盖章)

市司法局

申请法律援助

村(居)委会或者所在单位

由部门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和内部调查核验

21

亲属关系证明

市司法局

代申请法律援助

公安派出所、村(居)委会

由部门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和内部调查核验

22

户籍证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安派出所

 

23

按政策入户证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失业证明

公安部门

 

24

转非证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征地转工使用、补缴养老保险费

公安派出所

 

25

军龄审核、接收安置证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办理基本养老保险

市民政局

 

26

分支机构证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办理长期异地就医

工商部门

申请人书面承诺

27

劳务派遣许可资质证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办理长期异地就医

工商部门、用工单位

由申请人书面承诺,部门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核验

28

退休人员年审证明/已办理年审手续证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用于迟办养老生存认证人员恢复或补发医保待遇

养老金、伤残津贴、退休费发放机构或单位

由申请人书面承诺,部门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核验

29

广州市高校毕业生申领临时生活补贴申请表(盖章)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高校毕业生申领临时生活补贴

街道办事处或居委

取消该盖章环节,由申请人书面承诺

30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办理相关营业许可

区房屋管理部门

 

行政相对人提交自行打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31

亲属关系证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申领参保人死亡待遇

公安部门、民政部门、村(居)委会等

由部门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和内部调查核验

32

身份证信息变更证明

市交委

 

办理从业资格证件信息修改、出租车汽车经营权变更备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变更、《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变更

公安机关

由部门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核验

33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办理相关营业许可

区房屋管理部门

 

行政相对人提交自行打印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关注 · 广州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