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 2021-06-09
  • 来源: 广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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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的通知》政策解

 

  2021年6月8日,《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穗民规字〔2021〕5号)印发实施。

  一、文件制定背景和意义

  家庭养老床位是我市增加中心城区居家、社区、机构“三位一体”优质养老服务供给的一项重要举措。2019年,民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 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提出了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作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等5个养老服务国家级试点城市之一,广州积极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2019年8月,广州市民政局、广州市财政局印发实施《关于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的通知》,率先在越秀、海珠和荔湾三个老龄化程度较深、老年人口较多的中心城区开展家庭养老床位试点。2020年,市政府将“依托养老服务机构设立400张家庭养老试点床位,为有照料需求但不需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提供服务”列入市十件民生实事高位推动。家庭养老床位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为居家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机构化”专业养老服务,让老年群众足不出户可享受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专业服务。同时,也减轻中心城区养老床位紧张的压力,有效推动机构专业护理服务向社区居家延伸。

  为全面铺开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推动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在我市高质量、规范化发展,我市总结试点经验,出台《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开展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坚持需求导向、专业支持、家庭参与的基本原则,有序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满足失能老年人的服务需求,让老年人在家安享专业化“机构式”养老服务。

  二、什么是家庭养老床位服务?

  家庭养老床位是依托养老服务组织、护理站,为老年人的居住环境和生活空间进行必要的适老化与智能化家居改造,在家中设置具备机构化服务功能的床位,根据其意愿和需求提供与床位相配套的全天候、全方位、全人长期照顾服务。

  三、哪些老年人可以申请家庭养老床位服务?

  居住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养老服务需求但因各种原因未入住养老机构或目前家庭有一定的照料条件暂时不需要入住养老机构的居家老年人,可申请家庭养老床位服务。

  四、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包含哪些内容?

  家庭养老床位建床服务半径在中心城区不超过15分钟,偏远农村地区不超过30分钟,确保及时响应与服务可及,服务内容如下:

  1.适老化改造:为老人的居住空间进行地面防滑、安全扶手加装等改造,打造安全、舒适的家居环境;

  2.智能化改造:服务机构为老年人住所安装必要的网络信息服务系统和电子信息服务设备,如防走失装置、紧急呼叫器、烟雾/煤气泄漏/溢水报警器等智能化设备,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舒适性;

  3.床位实时监测:依托信息化系统和智能化设备将家庭养老床位纳入24小时动态管理和远程监护,通过无感式监测实时掌握老年人身体变化和上门服务情况,经老年人或其家属同意,根据需要联网视频通话并提供紧急援助。

  4.专业照护服务: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为其提供康复护理、医疗保健、个人护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定期巡访等专业服务。

  五、家庭养老床位如何收费?

  家庭养老床位收费标准由服务机构自主定价,明码标价、主动公示,并在服务协议中明确,根据老年人的照顾需求评估等级及服务内容,服务价格也有所差异。

  六、政府对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有什么扶持政策?

  为鼓励家庭养老床位服务机构积极参与,对区民政局核实合格且为广州市户籍、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为2-6级的老年人连续提供服务满12个月的家庭养老床位给予每床3000元一次性建床补贴和每人每月200至500元护理补贴。

  老年人如何申请家庭养老床位服务?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可登录广州市为老服务综合平台(http://wlpt.gzmz.gov.cn)提交申请,也可根据需求就近选择服务机构,向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八、解释部门和咨询电话

  如对《通知》有疑问的,可以在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拨打电话020-83178750、83178741向广州市民政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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