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关于公布白云区征收农用地平均区片价的公告》政策解读

  • 2022-03-15
  • 来源: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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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一、文件出台背景

  (一)白云区基本情况

  白云区一直高度重视征地社保工作,自2008年建立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工作机制以来,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省的政策,在积极配合重点项目建设的同时,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权益。2018年至2021年6月,白云区累计113宗征地项目办理了社保审核,涉及征地面积20912.20亩、征地社保资金74937.18万元。

  (二)广东省最新规定

  2021年7月16日,广东省印发粤府办〔2021〕22号文,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调整了征地社保资金计提办法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主要内容:

  一是调整征地社保资金计提办法,从原来按保障人数计提调整为“以地筹资”方式,按市或者区县平均每亩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简称平均区片价)的一定比例筹集征地社保费;

  二是明确征地社保补贴对象为制定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并年满16周岁,按照“筹集资金分配到户,户内平均分配到人”的原则进行分配;

  三是要求新征地项目,在获批后三个月内完成资金分配工作,落实参保到人;

  四是限期清理原未分配留存资金,要求2022年8月底前清理完毕,全部分配到参保人;未按时完成的,提请省政府扣减所在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同时暂停办理征地社保审核报批手续;

  五是粤府办〔2021〕22号文从2021年8月1日起实施。

  二、工作要求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新发展理念,坚持“先保后征”,以保障被征地农民进本生活不降低为目标,科学、合理、便捷地确定保障对象和保障资金的计提、分配,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三、文件依据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3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粤自然资函〔2021〕196号)。

  四、文件执行范围和执行期限

  本政策适用范围是广州市白云区辖内的经济组织,执行时间与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州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的时间同步更新实施。

  五、重要内容解读

  粤府办〔2021〕22号文明确各区用于核算征地社保费的平均区片价由区人民政府根据执行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核定并限期公布执行,其中所在区执行一个区片综合地价的,执行价为平均区片价。此外,如平均区片价公布工作滞后,由所在区参照2021年2月18日市政府印发《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综合地价的公告》关于“2020年1月1日起至区片综合地价公布期间,各区报批用地补偿标准应与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做好衔接”的原则,做好平均区片价与征地社保费计提标准的衔接工作,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权益。

  根据粤自然资函〔2021〕196号,白云区征收农用地3个区片的综合地价分别为42万元/亩、39万元/亩、26万元/亩。

  经测算,白云区3个区片综合地价的算术平均地价为40.49万元/亩,加权算术平均地价为29.73万元/亩。经与白云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白云区土地开发中心充分沟通,考虑白云区区片价差异较大的因素,拟将40.49万元/亩确定为白云区征收农用地平均区片价。

  六、计提方法

  白云区征收农用地平均区片价为40.49万元/亩,即征收农用地筹集社保费每亩4.46万元(40.49万元/亩*11%)。

  七、文件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八、政策解读方案

  通过政府网站公布的解读途径对政策进行解读,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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