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频解读】《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2023-03-13
  • 来源: 黄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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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修订文件的背景、目的和必要性

  《黄埔区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于2019年3月28日由区政府印发施行,为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适应新时期的需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政策文件精神,结合《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和2022年1月1日、2022年7月1日分别施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办法》修订依据和参考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四)《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理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意见》

  (五)《农业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

  (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

  (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

  (八)《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九)《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十)《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十一)《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指导的意见》

  (十二)《农村集体财务管理规范化管理办法》

  (十三)《广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

  (十四)《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

  (十五)《广东省农村合作经济审计办法》

  (十六)《广东省农村集体财务公开制度》

  (十七)《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办法》

  (十八)《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厅关于规范全省行政村公务接待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十九)《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实施细则》

  (二十)《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

  (二十一)《广东省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各项补偿费管理办法》

  (二十二)《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的指导意见》

  (二十三)《广州市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办法》

  (二十四)《广州市农村集体会计管理办法》

  (二十五)《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

  (二十六)《广州市农村财务专用收据管理办法》

  (二十七)《广州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务卡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二十八)《关于加强党对村(社区)基层组织全面领导的实施意见》

  (二十九)《广州市进一步深化改革强化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实施意见》

   三、《管理办法》的框架和内容

  《管理办法》分十章,共六十八条,具体说明如下:

  第一章:总则,共六条。分别明确了《管理办法》的制定背景、适用范围、工作原则、民主决策程序和各层级会议审批权限及重大财务事项的范围。

  第二章:工作机构及其职责,共四条。分别明确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及其他部门、区集体资产财务中心、各街镇、农村集体理事会和监事会的工作职责。

  第三章:资产经营管理,共九条。主要从集体资产信息化台账、外包服务项目、资产经营活动、评估工作、经济合同、债权债务管理等方面规范和强化管理。

  第四章:财务会计管理,分三节,共二十五条。分别从预决算管理、会计财务管理活动、收益分配等方面规范和强化农村集体财务会计活动管理工作。

  第五章:征地补偿费和留用地货币补偿管理,共四条。主要规范农村集体征地补偿费和留用地货币补偿的管理工作。

  第六章:印章管理,共四条。主要规范农村集体印章管理工作,明确印章范围、使用和管理制度。

  第七章:企业管理,共四条。主要从农村集体投资兴办企业的风险管控、章程及经营管理、管理人员的聘用、薪酬及责任等方面强化企业管理机制。

  第八章:日常监督,共七条。主要明确农村集体监督方式,会议监督要求和集体经营管理情况及相关会议公开公示工作。

  第九章:法律责任,共三条。主要明确农村集体理事会、监事会的组成人员、区各职能部门及街镇的工作人员在集体资产和财务工作中的责任。

  第十章:附则,共二条,主要明确本办法的施行时间和有效期等内容。

  四、《管理办法》主要内容说明

  一是明确集体资产经营风险评估和价值评估机制。《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前置评估程序机制,明确风险评估和价值评估的具体情形和要求,确保农村集体资产经营决策工作的科学化和民主化。本内容主要体现在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第十九条、第五十三条。

  二是规范企业管理。《管理办法》分别从农村集体投资兴办企业的风险管控、章程制定及经营管理、管理人员的聘用、薪酬及责任等方面强化企业管理,防止关联经济组织弱化集体资产属性,脱离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造成集体资产流失。本内容主要体现在第五十三条至第五十六条。

   三是规范农村集体工程及服务项目的交易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农村集体工程项目和安保等服务外包项目的交易公开要求,简化一般零星项目公开交易的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本内容主要体现在第十二条、第六十一条。

  四是进一步完善收益分配核算管理。结合农村集体收益分配不规范等问题,在原《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收益分配的工作要求,有步骤、合理化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本内容主要体现在第四十三条。

  五是规范农村集体开支项目报销管理要求及程序。细化农村集体日常开支项目报销管理及流程有关工作要求,提高农村集体审批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进一步巩固我区农村集体财务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成果。本内容主要体现在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四十一条。

  六是加强印章管理。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印章管理的具体要求,保证农村集体印章使用的合法性、规范性和严肃性,有效维护农村集体利益。本内容主要体现在第四十九条至第五十二条。

  七是删除原《管理办法》中基建工程实施管理、会计机构及管理、审计及检查、票据和会计档案管理等章节共19条。一是基建工程实施及管理有关工作按照省、市、区有关基建工程的相关规章制度或政策执行,本办法不再赘述。我区于2021年4月印发了《广州市黄埔农村集体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已明确会计机构和人员管理的具体要求,本次修订删除原《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条。三是我区于2023年2月印发了《广州市黄埔区农村集体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农村集体审计监督工作,提高农村集体审计监督工作的可实操性,本次修订删除原《管理办法》第八十二条至第八十四条。四是票据和会计档案管理的章节内容在上位法《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广州市农村财务专用收据管理办法》中已有相同内容的规定,本办法不再赘述。

   五、相关说明

  《管理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或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将根据实施情况予以评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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