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 项:推广使用粤IV标准车用柴油。
牵头部门:市经贸委
落实情况
正在推进中:
2011年12月,市经贸委组织中石油广东广州销售分公司在新港等10家加油站试点供应粤Ⅳ标准车用柴油,广州成为全省最早供应粤Ⅳ标准车用柴油的城市。2013年6月3日,印发了《广州市经贸委关于做好全面供应粤Ⅳ标准车用柴油工作的通知》(穗经贸函〔2013〕658号),要求相关企业认真做好全面供应的相关准备工作。目前,我市全面供应粤Ⅳ标准车用柴油的相关准备工作已基本完成,待国家有关部门批复粤Ⅳ标准车用柴油的定价后,将进一步在全市全面推广使用粤Ⅳ标准车用柴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