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项目: | 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
牵头单位: | 市统计局 |
完成时限: | 2015年 |
工作计划: | 一、普查登记(1至3月)。对全市行政区域内企事业机关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体经营户进行普查登记。 |
落实情况: | 上半年: 正在推进中。一、顺利完成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抽查工作。国务院经济普查抽查组本月来穗进行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在市、海珠区、中选街三级的工作人员的紧密配合下,我市顺利完成了国家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工作,进一步检验了我市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的质量。 二、继续进行数据审核、处理。按照国家的要求,市、区(县级市)两级经普办继续在数据采集处理平台对国家审核需返回的单位数据进行核实、修改,直至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第三季度: 正在推进中。 1.继续完成经济普查平台数据查询工作。就国家和省下发的查询模板清单对企业进行相关数据的核实,并整理好核实结果及时上报省经普办。2.做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准备工作。进行经济普查简明资料汇编格式的编订、课题分析等相关工作,并对区(县级市)开展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培训。3.起草经济普查工作总结和技术总结提纲,现征求各工作组修改意见后进一步完善。 全年推进落实情况: 已完成。1.继续做好经济普查部门数据核实工作:根据国家反馈结果,组织各区(县级市)核实一批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行业代码与民政系统行业代码不一致的单位名录。2.进一步做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准备工作:进行经济普查简明资料汇编的数据校对及排版、课题招标等相关工作,积极做好经济普查资料开发的各项准备工作。3.开展经济普查总结工作:全面梳理和总结本次普查各个阶段的经验、做法,收集各工作组关于本专业的经济普查技术总结后整合,组织撰写经济普查工作总结、技术总结,并报省经普办。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