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项目: | 加大资金、土地等政策扶持力度,加快十大重点产业的培育和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
牵头单位: | 市发展改革委 |
完成时限: | 第一、二季度:1.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抢占经济制高点的指导意见》(4月底前);2.编制《2014年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计划》(4月底前);3.修订《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报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6月底前)。 第三、四季度:1.4.组织实施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专项和示范工程专项项目(9月底前)。2.制定出台《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直投资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10月底前)。4.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点、各类创新平台等支持。(全年) |
工作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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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情况: | 上半年: 正在推进中。1.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抢占经济制高点的指导意见》,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2.编制《2014年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计划》,经14届111次市政府审定后下达。3.组织修订《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改革资金扶持方式,增加后补贴和直投等项目支持方式,促进十大重点产业发展,目前该办法已报市政府审定。 第三季度: 正在推进中。 1.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抢占经济制高点的指导意见》,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2.编制下达《2014年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计划》,扶持重点产业发展。3.组织修订《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于7月11日以市政府名义印发实施。 全年推进落实情况: 已完成。1.制定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抢占经济制高点的指导意见》。2.编制《2014年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计划》,已经14届111次市政府审定后下达。3.印发《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改革资金扶持方式,增加后补贴和直投等项目支持方式,促进十大重点产业发展。4.组织完成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专项和示范工程专项项目,已下达项目投资计划。5.编制《广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广州市战略性主导产业直投资金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印发实施。6.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支持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试点及各类创新平台。我市14个项目纳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聚发展重点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国地联合工程实验室1家,申报省工程实验室5家。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