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项目: | 高污染汽车限行范围扩大到528平方公里,严控冒黑烟和排气超标车辆上路,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执法检查。 |
牵头单位: | 市环保局 |
完成时限: | 跨年度工作 |
工作计划: | 一、2013年底前制定发布《广州市环境保护局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限制高污染汽车通行的通告》,从2014年1月起将市中心区黄标车限行范围从260平方公里扩大至365平方公里,全市限行范围扩大至528平方公里。 |
落实情况: | 上半年: 正在推进中。1.经市政府批准,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交委于2013年11月发布了《关于限制高污染汽车通行的通告》(穗环〔2013〕140号),已从2014年1月起将市中心区黄标车限行范围扩大至365平方公里,全市限行范围扩大至528平方公里。市环保局已协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委等单位完成了在扩大的限行区设置禁令标志牌工作。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从6月9日起将新建的70个点新型电子警察投入黄标车限行非现场执法工作。1-5月,公安部门共查处黄标车违反限行规定行为1761宗。 2.市环保局会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道路抽检执法工作。1-5月,共抽检汽车7387辆,责令345辆超标车辆限期维修合格,对331辆超标车辆暂扣机动车行驶证。市环保局会同市交委加强用车大户车辆排气污染抽检执法工作,1-5月,共抽检汽车6566辆,责令311辆超标车辆限期维修合格。 第三季度: 正在推进中。1.经市政府批准,市环保局、市公安局、交委于2013年11月发布了《关于限制高污染汽车通行的通告》(穗环〔2013〕140号),已从2014年1月起将市中心区黄标车限行范围扩大至365平方公里,全市限行范围扩大至528平方公里。市环保局已协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委等单位完成了在扩大的限行区设置禁令标志牌工作。1-8月,公安部门共查处黄标车违反限行规定行为24999宗。2.市环保局会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道路抽检执法工作。1-8月,共抽检汽车12693辆,责令594辆超标车辆限期维修合格,对539辆超标车辆暂扣机动车行驶证。3.市环保局会同市交委加强用车大户车辆排气污染抽检执法工作,1-8月,共抽检汽车11093辆,责令551辆超标车辆限期维修合格。 全年推进落实情况: 已完成。1.已从2014年1月起将市中心区黄标车限行范围扩大至365平方公里,全市限行范围扩大至528平方公里。协调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委等单位完成了在扩大的限行区设置禁令标志牌工作。1-11月,公安部门共查处黄标车违反限行规定行为5.23万宗。2.会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道路抽检执法工作。1-11月,共抽检汽车17381辆,责令786辆超标车辆限期维修合格,对669辆超标车辆暂扣机动车行驶证。3.会同市交委加强用车大户车辆排气污染抽检执法工作,1-11月,共抽检汽车15150辆,责令727辆超标车辆限期维修合格。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