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成。 1.已完成。已按计划推进垃圾压缩站、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并已成功创建垃圾分类示范城市为契机,加强垃圾分类处理。 2.已完成。结合管道燃气三年发展,推进城中村管道燃气建设工作。完成《关于广州市城中村房屋安装管道燃气、用电和用水设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城中村、农村燃气管道建设技术指引》,落实城中村管道燃气设施建设费用,14届178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在审议通过《广州市城中村安全隐患整治市本级财政补助优化方案》时明确,将“城中村”燃气管道改造工作纳入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内容中,所需经费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解决。印发《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进城中村和专业市场管道燃气工程建设的通知》和《广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广州市2015年城中村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全面推进2015年城中村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工作。目前,南沙区按区镇政府6:4出资的原则,共计投资1010.57万元,用于南沙街板头村、大涌村、塘坑村等 3 条试点村红线范围内的管道敷设工作;黄埔区以长洲街深井村为试点,开展管道燃气进村工作,已基本完成公共管道建设;大力支持越秀区全覆盖试点工作,鼓励支持瑶台村等自行建设红线内燃气管道设施。 3.已完成。贯彻落实《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建立城市景观和窗口地区市容环境执法长效机制的通知》,全面开展重点地区市容环境执法工作。制定《开展市容环境秩序问题突出地区专项执法工作方案》,加强对乱摆卖集中整治,持续推进重点地区、城市景观等区域市容环境秩序的综合整治,逐步建立起市容环境执法工作网格化、品质化和长效机制,打造城市环境干净、整洁、平安、有序新常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