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推进幸福社区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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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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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⑵推进幸福社区创建工作。
牵头单位: 市民政局

2015年工作计划:

1.召开2014年幸福社区总结暨2015年幸福社区启动大会(暂定2015年4月);
2.启动推进2015年251个幸福社区创建工作,到2015年底将全市50%社区打造成为幸福社区(2015年12月底前);
3.启动幸福社区提升计划,总结、深化幸福社区创建成果(2015年12月底前)。

具体推进情况:

已完成。  
1.已完成。已于2015年4月30日在市府礼堂召开2015年广州市幸福社区创建工作大会,总结2014年幸福社区创建工作情况,部署启动2015年创建工作。
2.阶段性完成。有序推进2015年251个幸福社区创建工作。一是印发《广州市创建城市幸福社区工作方案》及2015年幸福社区创建工作推进计划,举办了全市幸福社区创建工作培训班,指导创建社区开展居民需求调查及制定创建工作。二是完成前期测评工作及过程观察,收集社区居民反映的问题1361个。完成过程观察工作。三是对创建工作中问题较为突出的6个社区进行通报。四是部署末期评估工作,并将于2015年12月28日至2016年1月29日展开。五是各区、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幸福社区创建进行全面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和经验,巩固创建成果。六是加强宣传工作力度,与中央广播电台华夏之声《公益华夏》栏目合作,完成12期“温暖故事”录播(每期2个社区故事)。
3.已完成。制定了《广州市幸福社区提升计划》,确定了幸福社区提升计划“三社联动”示范社区,成立了由28名专家学者组成的幸福社区提升计划专家顾问指导团队,组建了由20名人员组成的幸福社区宣讲团,有效推进了幸福社区工作提升计划的开展。

未完成原因及下一步工作: 2.属于跨年度工作任务。根据《广州市创建城市幸福社区工作方案》(穗幸福社区〔2013〕35号)及2015年幸福社区创建工作推进计划,2015年1月至12月(为期1年)为创建期。2015年12月底至2016年1月份由第三方机构开展末期评估。2016年2月份给予达标结果通报。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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