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工作: | ⑵推进幸福社区创建工作。 |
牵头单位: | 市民政局 |
2015年工作计划: | 1.召开2014年幸福社区总结暨2015年幸福社区启动大会(暂定2015年4月); |
具体推进情况: | 已完成。 |
未完成原因及下一步工作: | 2.属于跨年度工作任务。根据《广州市创建城市幸福社区工作方案》(穗幸福社区〔2013〕35号)及2015年幸福社区创建工作推进计划,2015年1月至12月(为期1年)为创建期。2015年12月底至2016年1月份由第三方机构开展末期评估。2016年2月份给予达标结果通报。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