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开展清洁能源和火电机组改造,推进“无燃煤街(镇)”创建工作,完成7台燃煤设备超洁净排放改造,完成水泥企业降氮脱硝及除尘改造,淘汰7.77万台黄标车及老旧车,加强建筑工地和煤、沙码头扬尘管理,完成60%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治理,建立大气污染源清单,提升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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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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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 ⑴开展清洁能源和火电机组改造,推进“无燃煤街(镇)”创建工作,完成7台燃煤设备超洁净排放改造,完成水泥企业降氮脱硝及除尘改造,淘汰7.77万台黄标车及老旧车,加强建筑工地和煤、沙码头扬尘管理,完成60%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治理,建立大气污染源清单,提升空气质量。
牵头单位: 市环保局

2015年工作计划:

1.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巩固“无燃煤区”创建成效,其他区开展“无燃煤街(镇)”的创建工作。12月底前
2.完成7台燃煤设备“超洁净排放”改造工作。12月底前
3.全面完成全市高污染燃料锅炉的淘汰、改造或治理任务。12月底前
4.完成越堡水泥有限公司及珠江水泥有限公司降氮脱硝及除尘升级改造。12月底前
5.完成60%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的治理工作。12月底前
6.完成7.77万辆黄标车及老旧车的淘汰工作。12月底前
7.总结推广天河区扬尘精细化管理经验,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扬尘防控,强化对建筑工地和煤、沙码头扬尘管理。12月底前

具体推进情况:

已完成。  
1.已完成。结合日常执法检查督促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巩固“无燃煤区”创建成效,四区通过了2015年“无燃煤区”年度复核,其他区正结合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工作推进创建工作。
2.已完成。旺隆电厂等5家企业7台燃煤机组完成“超洁净排放”改造工作,污染物排放达到燃气机组水平。
3.已完成。通过法律、行政、经济等综合手段推进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工作,截至12月底已基本完成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任务。
4.已完成。珠江水泥厂、越堡水泥厂已完成降氮脱硝及除尘设施升级改造。
5.已完成。完成省控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整治164家,完成了78.5%省控重点企业治理,超额完成年度计划。
6.已完成。淘汰黄标车9.1万辆,超额完成了今年黄标车淘汰计划。
7.已完成。强化秋冬季节和轻度以上空气污染扬尘监控,完成煤沙码头扬尘治理任务,从2015年7月起征收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完成大气污染物源清单试点建设并向环境保护部提交试点研究成果。1至11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286天,同比增加29天;达标天数比例为85.6%,同比增加8.4个百分点;四项主要污染物浓度分别下降18.8%、10.6%、2.1%、23.5%。到12月14日,全市优良天数已达300天。

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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