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工作: | ⑴开展清洁能源和火电机组改造,推进“无燃煤街(镇)”创建工作,完成7台燃煤设备超洁净排放改造,完成水泥企业降氮脱硝及除尘改造,淘汰7.77万台黄标车及老旧车,加强建筑工地和煤、沙码头扬尘管理,完成60%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治理,建立大气污染源清单,提升空气质量。 |
牵头单位: | 市环保局 |
2015年工作计划: | 1.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巩固“无燃煤区”创建成效,其他区开展“无燃煤街(镇)”的创建工作。12月底前 |
具体推进情况: | 已完成。 |
备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