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加快推进价格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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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12-28
  • 来源:市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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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项目: 加快推进价格改革。
牵头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

2015年工作计划:

1.贯彻落实省关于水资源费调整政策。12月底前
2.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市级9月底前;各区12月底前
3.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择机启动污水处理费调整工作。待省政策明确
4.汇编《广州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目录》和《广州市事业单位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6月底前
5.按照省的部署,稳步放开非保障性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民办高中教育收费,探索放开民办初中、小学教育收费,取消民办幼儿园收费备案。12月底前

总体完成情况:

已完成

具体推进情况:

1.目前省尚未下发关于水资源费调整的政策文件,待省出台关于水资源费调整的政策后贯彻执行。                          

2.我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改革方案已经市政府审批同意,将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非居民用气价格按照国家和省发展改革委的规定,从2015年11月20日实施。
3.近期,省发改委就《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修订稿)》征求各地意见,其中关于制定污水处理费的程序有所变化,且考虑到与我市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改革听证会召开时间距离较近等因素。11月17日,已上报市政府,建议暂缓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调整工作,待新修订的《价格听证会目录》实施后,正式启动该工作。11月26日,市政府批复同意。
4.《广州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目录》和《广州市事业单位实施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的发布工作已完成。
5.非保障性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方面,将待省明确有关事项后跟进落实。民办教育收费方面,待省明确有关事项后将稳步推进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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