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下达民政、残联等领域相关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协调推进有关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形成健康和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基本框架。 第二季度:1.召开市社会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市民政局)。2.制定《涉及建筑物临时变更使用功能举办养老机构的工作指引》,通过临时变更使用功能打开利用闲置建筑物举办养老机构通道(市法制办)。 第三季度:1.制定出台《关于深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及《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等配套文件(市民政局)。2.指导行业协会引导有关商场、超市、批发市场试点设立老年用品专区专柜(市商务委)。 第四季度:1.完成《促进广州健康养老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上报市政府并印发(市发展改革委)。2.创新推行“互联网+养老”运行模式,建立涵盖服务对象、服务提供方、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管理的全市统一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3制定《关于促进医养融合发展指导意见》。4.推动老年病康复医院一期项目、市第二老人院一期工程等项目顺利开工建设(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