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1.督促各区制订完善第四批美丽乡村创建村建设实施方案。2.制订廉洁文化进美丽乡村实施方案。 第二季度:1.制订并报批《广州市美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广州市美丽乡村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举办2016年市级美丽乡村培训班。3.指导从化区完成《鳌头镇、太平镇创建新型城镇化示范镇三年(2015—2017年)行动计划》及《鳌头镇开展建制镇示范试点实施方案》,明确项目库建设内容,落实建设资金和用地指标。3.督促检查第四批名镇名村创建工作。 第三季度:1.组织申报国家级美丽乡村。2.组织召开全市中心镇建设工作会议,督促各区做好中心镇扶持资金的管理工作。3.组织第四批30条村名镇名村考核验收工作;制订并报批《广州市第二轮名镇名村工作方案》。 第四季度:1.组织开展2016年市级美丽乡村验收,总结完成廉洁文化进美丽乡村活动工作。2.完成年度项目建设目标,提前下达2017年广州市中心镇建设扶持资金指标计划。3.启动实施第二轮名镇名村创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