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度:1.召开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按照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在5月1日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第三季度:1.修订《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继续清理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设立审核以及健全清理退出机制。3.健全“制度+科技+监督”的智能化监督机制,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期平台建设和管理。4.制定《广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目录管理办法》。 第四季度:1.研究制定新一轮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市、区财政管理体制方案。2.修订《广州市市对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优化转移支付资金结构,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3.完成2016年预算绩效评审项目的绩效目标批复、公开,扩大2017年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的评审范围;提升绩效评价广度和深度,按计划开展各项绩效评价,扩大绩效自评覆盖面,加强对第三方评价项目的跟进,确保评价质量,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4.持续跟踪试点运行情况,开展评估,分析试点前后的税收收入波动变化,及时发现和报告改革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充分研究营改增对市区财政分配的影响变化,理顺市区之间的财政分配关系,制定好相关衔接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