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展落实情况: | 年度阶段性主要工作目标已完成。 第一季度工作已完成。今年4月,以市编办名义印发了《广州市2016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点工作计划》,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和改革任务,并组织各部门实施。 第二季度工作已完成。以市政府规章形式印发《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下放取消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的决定》(穗府142号令),出台了《广州市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目录(2016年版)》。印发了《广州市行政审批“集成服务”改革实施细则(试行)》;市审改联席会议审议原则通过《广州市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稿)》,由市发改委、市住建委牵头会有关单位修改完善后报市府常务会议审议。 第三季度工作已完成。以市委办、市府办名义印发《广州开发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和《广州开发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改革工作方案》。在全省设立首家行政审批局,统一行使纳入“集中清单”的行政许可、备案和公共服务事项。依托标准化监管清单和审批监管大数据平台,积极推行“互联网+监管”,着力有效推动事中事后监管向智能化、精准化转变。 第四季度工作已完成。根据简政放权的要求,进一步取消和调整审批事项,全年取消行政许可备案事项16项,下放区实施38项。市本级保留行政许可218项、备案事项80项,比2013年市政府第90号令精简176项,总体精简率为3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