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阶段性主要工作目标:
年度目标:
1.存量债务(2013年6月底前)下降51%,其中市本级下降45.5%;区级下降67%,乡镇存量债务全部化解完毕。 2.在化解存量的同时,严控新增,新增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确保2016年的新增债务、年底债务余额不超过上级下达的债务限额。
已完成。 一、2016年底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即审计口径中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下同)为2,078亿元,其中市本级1,272亿元。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367.5亿元,其中市本级1494.9亿元。我市政府债务余额没有超过省下达限额,我市债务风险可控。 二、积极落实《广州市存量政府性债务化解工作方案(2013年下半年~2016年)》,至2016年底,全市将化解存量债务(2013年6月底前发生债务)60%,全市政府性债务余额比2013年6月底下降14%,完成化债方案的目标。 三、起草《广州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预案(试行)》,8月1日市政府正式对外发布实施。 四、印发了《关于加强区级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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