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季度:1.1-2月草拟《广州市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在残联系统内征求意见。2.3月按照残联各处室、有关事业单位意见完善征求意见稿。 第二季度:1.4-5月将《广州市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向有关专家、各区残联征求意见。2.6月将各有关专家、各区残联意见汇总修订《广州市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工作方案》。3.7月将《广州市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向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征求第一次意见。 第三季度:1.8月将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意见汇总修订《广州市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9月将《广州市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向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征求第二次意见。 第四季度:1.10月将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第二次意见汇总修订《广州市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工作方案》;2.11月完成《广州市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工作方案(送审稿)》修订并报市政府审议。3.12月市政府出台《广州市贯彻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工作方案》;4.各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开展残疾预防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