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及完成时限:
第一季度:研讨国家初步方案,向省反馈意见建议;跟进国家专项试点情况;成立筹备小组及办公室,召集各区统计局负责人研究经济普查筹备情况。 第二季度:成立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跟进各区组织架构成立及人员物资到位情况;起草普查方案及相关工作细则。 第三季度: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完成经济普查市级综合试点,印发普查方案及相关工作细则;组织开展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选聘工作,并分级进行清查业务及数据处理培训;完成普查区划分及绘图工作,结合部门数据整理下发清查底册。 第四季度:组织开展单位和个体户清查,进行经济普查宣传及普查登记业务培训。
已完成。 1.召开工作推进视频会议,统一部署我市“四经普”工作。持续开展宣传工作:在广州塔上点亮公益宣传标语;采购工作马甲等。通过每天通报、短信指导、实地督导等方式,组织各区按时完成清查数据收集、处理及审核等工作。整理相关部门行政记录有但未填表单位名录,组织各区做好查疑补漏工作,并利用电话访问系统二次核实。 2.配合国家、省经普办督导组到我市督导四经普清查工作。 3.印发《广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问题解答(一)、(二)。 4.对全市各镇街普查指导员进行普查登记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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