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及完成时限:
第一季度: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要求规范事项名称。根据行政许可备案事项动态调整情况,公布《广州市行政许可备案事项目录(2018年版)》。 第二季度:在2017年放权强区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在全市各区更多领域全面铺开,启动第二批市级事权下放工作。 第三季度:加强对省政府下放第一批事项落实情况的检查,配合省政府开展实施情况的评估,积极稳妥做好第二批省级下放事项承接工作。 第四季度:完善放权强区改革配套制度,出台人员编制划转、财政分配等保障机制。放权部门加强承接部门的培训指导,确保相关下放事权“接得住,接得好”。
已完成。 截至12月18日,放权强区专项改革调整由区实施的143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各区已合计受理20610宗,办结16078宗,为各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新动力。向市政府上报《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放权强区改革实施情况的报告》(穗编办〔2018〕130号),拟向区继续委托下放34项行政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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