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工作: | 深入开展“四洗”行动。 |
牵头单位: | 市水务局 |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及完成时限: | 一、洗楼。 第一季度:完成152条黑臭河涌及其支涌流域范围内的清除黑臭水体污染源摸查和甄别定性工作。 第二季度:一是完成全市其它区域(187条以外)的清除黑臭水体污染源摸查和甄别定性工作;二是配合住建部完成35条黑臭河涌的考核验收工作。 第三季度:一是推进152条黑臭河涌及其支涌流域范围内的清除黑臭水体污染源联合执法工作;二是抽检督导全市污染源摸查和甄别定性工作。 第四季度:一是完成152条黑臭河涌及其支涌流域范围内的清除黑臭水体污染源联合执法工作;二是完成2018年度全市6.6万个污染源清除计划。 第一季度:完成“洗管”公里数331公里。 第二季度:完成“洗管”公里数406公里。 第三季度:完成“洗管”公里数289公里。 第四季度:完成“洗管”公里数182公里 。 第一季度:完成“洗井”个数11033个。 第二季度:完成“洗井”个数13533个;完成各区水务部门、市净水公司权属检查井的核查工作。 第三季度:完成“洗井”个数9633个。 第四季度:完成“洗井”个数6067个。 第一季度:起草、征求“洗河”指引意见。印发“洗河”指引。 第二季度:监督、跟进各区通过“广州河长APP”报送洗河工作统计表和工作记录,并公布;组织洗河工作现场观摩会;对各区的实施情况进行抽查、通报。 第三季度:监督、跟进各区通过“广州河长APP”报送洗河工作统计表和工作记录,并公布;对各区的实施情况进行查、通报。 第四季度:监督、跟进各区通过“广州河长APP”报送洗河工作统计表和工作记录,并公布;对各区的实施情况进行查、通报。 |
进展落实情况: | 已完成。 |
存在问题及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