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工作: | 开展内街巷、城中村和农村环境治理,创建30个市级容貌示范社区、11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示范街镇,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依法处理历史违法建设。 |
牵头单位: | 市城管委 |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及完成时限: | 一、开展内街巷、城中村和农村环境治理,创建30个市级容貌示范社区、11条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示范街镇。 第一季度:制定2018年创建工作方案,印发各区实施;统筹确定创建街(镇)名单;选择3到4个区各1个城中村、内街巷进行调研,指导整治标准、明确工作方案;召开2018年创建工作现场会,总结2017年工作情况,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 第二季度:统筹确定创建社区名单;组织召开两个创建工作培训会;日常巡查督导各区创建工作;各区结合两个创建上报1至3个城中村或内街巷进行整治,足额配备环卫工人和机械化设备。 第三季度:对各区创建工作加强日常巡查督导,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第四季度:指导各区验收评定区级容貌示范社区;组织两个创建年终检查验收,评定创建结果,按程序进行审定。 第一季度:治理进度不低于年度目标任务的10%。 第二季度:治理进度不低于年度目标的30%。 第三季度:治理进度不低于年度目标的40%。 第四季度:治理进度不低于年度目标的20%,完成率达到100%。 |
进展落实情况: | 已完成。 |
存在问题及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