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及完成时限:
全年工作:协助海事部门推动船舶使用低硫油,推进已具备岸电使用条件的港口企业向具有受电设施的靠泊船舶提供岸电使用。配合海事部门开展船舶使用燃油联合执法检查;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环保局根据《广州市推进港口船舶排放控制工作方案》任务分工,保障油品供应、完善工作机制。 第一季度:执法船、港作船和市内客运船舶靠泊期间强制全部使用岸电。协同市财政局开展岸电低硫油资助政策考察调研工作。 第二季度:继续推进岸电低硫油资助政策考察调研,进一步修订完善资助政策稿,征求各部门意见。 第三季度:针对资助政策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根据意见修改完善后,呈报市政府。 第四季度:贯彻落实岸电低硫油资助政策。
已完成。 1.经过前期国内主要港口实地调研、相关部门意见征询、港航企业意见征集、公平竞争审查等环节,修改完善后的《广州港口排放控制补贴资金实施方案》已于11月30日提交市政府审议,目前市政府正在审议中。 2.8月,广州港务局牵头制定的《广州港口船舶排放控制作战方案(2018-2020年)》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按程序与市环保局联合印发;目前已向相关部门和港航企业转发并广泛宣传。 3.公务船、客船、工作船靠港期间全部使用岸电。落实低硫燃油使用。配合开展靠港船舶使用低硫油监督检查。督促航道工程施工船舶使用符合规定船舶燃油,防止施工船舶排放超标废气。 4.加强对远洋船舶使用低硫燃油或转用岸电的宣传力度,印刷宣传手册向港航企业、过往船舶发放。向靠港船舶宣传须转用低硫油和使用岸电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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