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及完成时限:
第一季度:印发实施《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2018年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年度挥发性有机物“一企一方案”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第二季度:1.组织开展2018年度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培训会,指导各区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掌握现场核实要求以及执法监管方法。2.委托第三方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一企一方案”核查及抽查,确保相关区及相关企业切实按要求完成整治工作。3. 出台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 第三季度:完成80%省级重点监管企业以及年排放量100吨以上的市级重点监管企业VOCs综合整治。 第四季度前:1.全面完成省级重点监管企业以及年排放量100吨以上的市级重点监管企业VOCs综合整治和核查及抽查工作。2. 组织对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污染排放监督执法。
已完成。 1.印发实施《广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2018年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本年度挥发性有机物“一企一方案”综合整治工作任务。截至目前,全市完成“一企一方案”综合整治262家。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一企一方案”核查及抽查。 2.组织各区环保局及市管企业进行专题座谈交流,要求各区及相关企业于2018年底前切实按要求完成整治工作。11月21-22日,组织开展2018年度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培训会 3.编制《广州市机动车维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技术指引》,开展全市首批机动车维修企业VOCs整治技术培训,并完成相关污染整治示范工程建设。 4.加强对全市556座加油站、9座储油库的常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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