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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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3-09
  • 来源:市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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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第一季度:1.启动五年立法规划、各年度立法项目调研和资料汇编工作。2.完成部分法规文件审核工作。      
第二季度:1.建立立法工作机制,制定司法行政部门内部立法工作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2.指导各起草部门报送部分立法项目送审稿并开展审核工作。      
第三季度:1.形成五年立法规划初稿。2.启动2020年度法规规章立法计划编制工作。3.完成部分法规提案工作和部分规章制定工作。4.指导各起草部门报送部分立法项目送审稿并开展审核工作。      
第四季度:完成各项立法工作任务。  
进展落实情况:

第一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1.指导汇编《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立法资料并参加相对人座谈会;协商调整《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送审稿;.初审《广州市慈善促进条例》;研究修订《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      
2.提请市政府审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涉及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通知》,并已公布施行;提请市政府审议《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涉及市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问题的决定(草案)》并已向市人大提案。      
3.提请市政府审议集中修正《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广州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两项法规(根据市人大要求,项目暂缓)。      
4.指导部门起草《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广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广州市幼儿教育规定》《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5.组织开展机构改革涉及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清理工作。
第二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1.指导《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起草部门召开行政相对人座谈会、部门协调会,组织多次改稿。      
2.指导《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起草部门召开行政相对人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和修改草稿。      
3.5月31日,已印发实施《广州市司法局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三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1.报请市司法局专业委员会和党委会审议《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广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2020年法规计划》,报请市政府审议。

2.征求部门对《广州市慈善促进条例(草稿)》意见并组织修改。

3.经市司法局党委会审议通过集中废止《广州市传染病防治规定》《广州市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广州市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并提请市政府审议。

4.报请市司法局专业委员会审议《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送审稿)》。

5.报请市司法局专业委员会和党委会审议《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6.审核修改《广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规定(送审稿)》并征求众意见。

7.讨论修改《2020年规章计划》。

8.研究起草《广州市规章制定公众参与办法》并征求各部门意见等。

第四季度:

已完成。

1.提请市政府审议《2020年规章计划》《广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办法(草案)》等。

2.配合市人大审议《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广州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等。

3.配合市委审议《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定(草案)》等文件。

4.提请市政府报请市人大审议《广州市慈善促进条例》《广州市幼儿园条例(草案)》。

5.《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已列为2020年规章制定计划年内审议项目,将按照立法程序开展审核工作,提请局党委会审议。

6.报请市政府审议集中修正3个环保法规;配合研究中心集中修订政府规章;配合人大审议集中修正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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