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工作: | 生活救助标准从3000元提高至最高7000元,助学教育标准从1000元提高到最高7500元(高中阶段3000元,大专以上7500元),医疗救助标准最高为15000元。 |
牵头单位: | 市总工会 |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 第一季度:启动2019年度困难职工建档立卡工作,草拟工作方案;印发《关于做好2019度广州市工会困难职工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级工会落实困难职工摸查工作。 第二季度:审核困难职工申报材料;对接市教育局、民政局、医保局等职能部门,落实数据共享对接工作;更新困难职工档案库,完成2019年度困难职工建档立卡工作;完成公益性招聘会7场;完成市职工济难基金会困难救助2批。 第三季度:收集、整理助学教育申报材料;举办金秋助学现场活动;完成节日(中秋、国庆)救助金发放工作。 第四季度:收集、整理医疗救助申报材料;完成生活救助、助学教育、医疗救助年度救助工作(具体发放金额视人数而定);完成公益性招聘会共12场,完成市职工济难基金会困难救助共4批,完成率100%。 |
进展落实情况: | 第一季度: 启动2019年度困难职工建档立卡工作,草拟《关于做好2019年度广州市工会困难职工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文件。一季度,向626户在档困难职工发放救助金共247.8万元;向363户出现临时生活困难的职工发放救助金共60.46万元;向2591名患病困难职工发放互助补助金1127.9万元。 按计划推进中。 1.印发《广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广州市工会困难职工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穗工办〔2019〕80号),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困难职工建档摸查工作。 第三季度: 按计划推进中。 1.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的精神,市总工会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制定《广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办法》,提高了困难职工救助标准。其中,生活救助(含节日慰问)标准从每年3000元提高至7000元;助学教育标准高中阶段每名学生从每年1000元提高至3000元,大专以上每名学生从每年4000元提高至7500元;医疗救助标准最高为15000元。 2.完成在档困难职工救助金发放工作,向239户困难职工发放慰问金47.8万元、一次性生活救助金71.5万元。 3.下发《广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在档困难职工建档立卡和解困脱困工作的通知》,指导基层工会开展分类帮扶工作。下发《广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困难职工子女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收集、整理助学教育申报材料。 4.完成广州市职工济难基金会第三季度困难救助工作,对266户边缘困难家庭发放救助金共43.68万元。完成1场就业服务现场招聘会,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3258个岗位。 5.完成举办2019年金秋助学启动仪式,下发开展困难职工子女助学工作的通知。 第四季度: 已完成。 一是研究制定《广州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管理办法》,提高困难职工救助标准。其中,生活救助(含节日慰问)标准从每年3000元提高至7000元;助学教育标准高中阶段每名学生从每年1000元提高至3000元,大专以上每名学生从每年4000元提高至7500元;医疗救助标准最高为15000元。 二是全年向239户建档困难职工发放困难救助金291.50万元,对1125户边缘困难家庭发放救助金172.56万元。 三是完成13场就业服务现场招聘会,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53653个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