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点工作: | 2019年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三级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从70%提高至80%,其他城乡居民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从60%提高至70%。 |
牵头单位: | 市医保局 |
年度阶段性工作目标: | 第一季度:组织实施《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7〕24号),实现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住院支付比例,未成年人及在校学生在三级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从70%提高至80%,其他城乡居民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从60%提高至70%,使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支付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等目标。 |
进展落实情况: | 已完成。 |